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 中國政務 > 政府服務 > 國務院公報 > 國辦發明電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血吸蟲病傳染源控制工作的通知

來源: 中國政府網 | 責任編輯: 閆景臻

索 引 號: 000014349/2007-00186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衛生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07年10月23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血吸蟲病傳染源控制工作的通知
發文字號: 國辦發明電〔2007〕44號 發佈日期: 2008年03月28日
主 題 詞: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血吸蟲病傳染源控制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07〕44號

江蘇、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雲南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農業部、衛生部、廣電總局、林業局、法制辦:

《全國預防控制血吸蟲病中長期規劃綱要(2004—2015年)》(國辦發〔2004〕59號)明確了加強血防工作的各項任務,並確定到2008年底,全國所有流行縣(市、區)達到疫情控制標準;雲南、四川省以及其他省以山丘型為主的或水系相對獨立的流行縣(市、區)全部達到傳播控制標準;已達到傳播控制標準或傳播阻斷標準但出現疫情回升的流行縣(市、區),重新達到傳播控制標準或傳播阻斷標準。各有關地區和部門按照全國血防工作部署和中長期規劃綱要要求,努力落實各項措施,血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部分地區以傳染源控制為主的綜合防治策略沒有完全落實,多數地區對傳染源控制措施仍停留在試點階段,有螺地帶放牧現象仍較普遍,改廁、沼氣池建設等血防綜合治理項目進展較慢、沒有形成合力,致使有的地區疫情依然較重。目前,距實現2008年工作目標的時限要求僅有一年多的時間,工作任務相當艱巨。其中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省未達到疫情控制標準的流行縣(市、區)有55個,四川、雲南未達到傳播控制標準的流行縣(市、區)有7個,安徽、湖北、湖南、江西、雲南省未重新達到傳播控制標準或傳播阻斷標準的流行縣(市、區)有28個。為確保如期實現2008年血防工作目標,現就深入推進以血吸蟲病傳染源控制為主的綜合防治策略,進一步做好血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實施有螺地帶禁牧措施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安排必要經費認真抓好有螺地帶禁牧工作,加強禁牧監督。縣、鄉兩級人民政府要制定實施禁牧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方案,抓緊組織實施。縣級衛生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劃定有螺地帶,並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公佈,鄉級人民政府負責有螺地帶警示標誌的設立和維護。要對靠近村莊和人畜活動頻繁的有螺洲灘設立禁牧鐵絲網等必要的隔離設施,或安排專人看管。對在有螺地帶放牧的家畜,禁牧監管人員可予暫扣,並由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進行強制檢疫。今年秋季有螺洲灘退水以後,血吸蟲病一、二類流行村應率先實行有螺洲灘禁牧,2008年全面推開。

二、進一步落實人畜糞便管理措施

要大力推進建沼氣池、改廁、改廚、改圈(以下簡稱一建三改)和建無害化衛生廁所等項目的實施,切實改善農村衛生環境,有效控制血吸蟲病和其他腸道傳染病的傳播。按照農村改廁和沼氣池建設項目相結合安排的原則,確保改廁、沼氣池建設項目優先、集中落實到血吸蟲病一、二類流行村。要在沿江沿湖船舶停靠地修建無害化衛生廁所,加快推行在漁船和水上運輸工具上安裝使用糞便收集容器並集中進行無害化處理,切實加強水上流動人群的糞便管理。到今年底爭取完成中央已經下達的100萬戶無害化衛生廁所建設任務,2008年完成78萬戶一建三改建設任務。農業部門要加大對以耕牛為主的家畜查治病工作力度,最大限度減少病畜糞便對環境的污染。

三、統籌推進血防綜合治理項目的實施

要統籌協調,突出重點,科學合理地配套安排好衛生、水利、農業、林業血防綜合治理項目,形成合力,發揮綜合效應。國土資源部門要對與垸內有螺溝渠相連的適宜農田,特別是釘螺密度較高、對群眾的生産和生活威脅較大的重疫區村的釘螺孳生環境,優先實行土地整理。水利、農業、林業等部門要將河流、排灌渠道、剅橋涵閘、田間道路和防護林網等建設項目,與有螺河段和溝渠治理、涵閘防螺設施建設、修建機耕道等血防滅螺工程結合起來,科學規劃,聯片整治。要加大“以機代牛”工程實施力度,加快推進疫區農業機械化,切斷血吸蟲病傳播途徑。

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政策,科學編制規劃,有序開發利用洲灘資源,引導農民群眾調整養殖結構,興利避害。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督導檢查

各有關地區和部門,特別是距2008年工作目標差距較大的地區要進一步增強做好血防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依照《血吸蟲病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切實履行職責。要制定倒計時工作表,針對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採取有力措施。疫區各級人民政府要將血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明確血防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負責同志要深入基層一線開展調研,搜尋問題,分析原因,一村一戶地研究制定有效解決辦法。各有關部門要分工負責,加強協調配合,加大對血防工作的支援和督導檢查力度。

國務院血防工作領導小組將適時組織,對有關地區血防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不認真履行職能,未按要求落實血防措施的,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改進;對違反《條例》,未依法實施有螺地帶禁牧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