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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科技、環境等多方面 浙江持續推進這項試點工作
發佈時間 | 2023-04-14 09:12:03    

   為深入實施標準化戰略,以高標準引領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浙江省國家標準化創新發展試點工作方案》。

  到2025年建設城市標準化試點20個以上,新增入駐浙江的國際和全國標準化技術組織3個以上,牽頭和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30項以上,牽頭制定國家標準300項以上,認定高品質、高效益“浙江標準”200項以上,累計發佈“浙江製造”標準4000項以上,培育進入國家級企業標準“領跑者”榜單50項,地方標準平均制定週期縮短至15個月以內,共性關鍵技術和應用類科技計劃項目形成標準研究成果的比率達到60%以上。

  《方案》提出七項舉措,推動浙江開展標準化創新發展試點工作。

  推進標準化與科技創新互融互促

  提升科技創新工作標準化水準,推進“網際網路+”、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創高地標準化建設。

  在“尖兵”“領雁”等科研計劃中設立攻關榜單;建立標準化工作與“尖峰”“領航”等重大科技項目聯動機制,將形成標準作為各類科技項目立項、驗收和評獎的重要依據。

  大力推動科技成果向標準轉化。提升省級財政支援的科技創新共性技術平臺標準化建設能力。

  構建現代化産業標準體系

  實施數字經濟標準提升行動,系統推進移動支付、數字安防等領域標準化建設。構建智慧網聯、移動互聯、雲上物聯等領域標準體系,強化工業網際網路、産業大腦和未來工廠標準化建設。

  提升先進製造業標準競爭力。建立健全先進“浙江製造”標準體系,大力推進標準實施應用。

  健全完善區域、行業服務品牌培育和評價標準體系,推動“浙江服務”標準化、品牌化發展;提升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現代金融、科技服務等優勢領域標準化水準;提升現代商貿、文化娛樂、休閒旅遊、體育健康、教育培訓、居民生活等領域標準水準。

  加快共同富裕美好社會標準化進程

  圍繞高品質發展高品質生活先行區、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引領區、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試驗區、文明和諧美麗家園展示區建設。加快構建共同富裕美好社會標準體系,打造“擴中提低”和收入分配等領域標準化模式。

  推動整體智治標準建設。提升“一網通辦”和“一件事”整合等政務服務標準化水準,強化多跨聯動執法監管標準化支撐。

  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標準水準。深化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縣級矛盾調解中心、全科網格治理標準化建設。

  促進公共服務優質共用。構建公共服務“七優享”標準體系,強化“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勞有所得”“病有良醫”“老有康養”“住有宜居”“弱有眾扶”等面向人的全生命週期公共服務優質共用的標準供給。

  強化生態文明建設標準化保障

  推行低碳産品標準標識制度,推廣低碳工業園區和綠色工廠標準,建設一批綠色低碳高效轉型發展標準化樣板。

  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標準化建設,推動生態可持續發展。構建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標準體系,加快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標準化。推進“大花園”標準化建設。

  築牢綠色生産標準基礎,健全綠色製造、綠色農業、綠色建造等標準體系,強化綠色金融標準供給。

  率先構建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標準體系。加強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機制國家級試點經驗總結。

  加快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標準化建設

  實施鄉村振興標準化行動,構建現代農業全産業鏈標準體系,加快數字鄉村標準體系建設,推進農村衛生廁所建設改造等人居環境改善標準化工作。推進度假休閒、鄉村旅遊等標準化建設。

  高標準引領山區26縣高品質發展,健全山區名品標準體系。統籌山區縣與沿海發達縣公共服務、營商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加強産業鏈協同標準體系建設,推動飛地産業園、山海協作産業園、生態旅遊文化産業園標準化建設與管理。

  積極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標準體系,共用區域標準化數據、人才、技術資源,共同推進重點領域標準化建設,促進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公共服務、數字長三角等領域標準協同。

  持續推進標準國際化

  支援企業、高校院所、社會團體等牽頭制定一批國際標準、參與各類國際性專業標準組織、承辦國際標準化相關活動。推進與“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在標準化領域的對接合作,加強金磚國家標準化(浙江)研究中心等能力建設。

  強化貿易便利化標準支撐,高標準建設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

  落實標準國際化躍升工程,加強浙江特色産業技術標準與國際標準相容。

  全面深化標準化改革

  提升標準化數字化治理能力。建設上下協調、全省統一的標準化公共資訊服務平臺,挖掘標準化數據價值,提升標準化管理和服務智慧化水準。

  鼓勵企業、社會團體研製原創性高品質標準。完善“浙江標準”標識制度,探索構建政府採信市場自主制定標準的機制。

  體系化推進區域和領域標準化建設,健全省市縣標準化試點培育梯度體系,加強省級標準化技術組織建設和改革。

  試點工作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第一階段(2023年)

  出臺工作方案,啟動和部署試點任務,組織一批市縣政府開展標準化創新發展試點。深化標準築基工程,建立標準創新型企業制度並開展企業培育,規範提升團體標準化工作,持續推進標準國際化工作。

  第二階段(2024年)

  全面深化試點工作任務落實,推進市縣先行示範,加快實現“四個轉變”。

  第三階段(2025年)

  持續深化試點工作任務落實,打造市縣先行標桿,全面加強試點工作總結和制度建設。

  《方案》還提出,要健全各領域標準化激勵政策,完善省市縣標準創新貢獻獎制度,將標準化發展經費按規定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並加大保障力度。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將標準化工作成果運用到個人考核和職稱評聘中。

來源:浙江發佈    | 撰稿:辛文    | 責編:韓辰霄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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