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樂清市教育局關於對柳市鎮某中學教師有償補課行為查處情況的通報
近日,根據群眾舉報,經教育局專項治理專班調查取證,查實柳市鎮某中學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根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並通報。
2021年7月至8月期間,柳市鎮某中學九年級某班葉某某(班主任)、瞿某某、林某、王某某、朱某等5位老師,在家長委員會的組織安排下,租用柳市某培訓機構教室,對全班學生進行集體有償輔導。于2021年9月28日,被樂清市教育局專項治理專班查實,截止到目前,所收費用均已清退。根據有關規定,市教育局給予葉某某(班主任)政紀立案處分、調離原單位;給予瞿某某、林某、王某某、朱某等四位任課老師政紀立案處分。另外,為落實“一崗雙責”制度,對該校校長林某某進行追責。
各校要以此為戒、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紮實推進“雙減”工作落地見效。市教育局將繼續深入開展“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等行為”專項治理活動,對群眾反映、檢查發現的有償補課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對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2021年10月8日
來源: 中國網 | 撰稿:樂清教育發佈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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