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上午,台州市住建局發佈《台州市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實施意見》,並將於12月31日正式生效施行。
《實施意見》重點圍繞解決建設項目開工審批服務監管過程中存在的需求和短板,結合台州市實際,明確了分階段施工許可的適用範圍、劃分規定、辦理要求、監管要求等內容,旨在進一步完善施工許可管理機制、優化施工許可審批手續、加速推進項目開工建設。
建築施工許可證是項目建設合法開工的重要依據,也是建築許可營商環境的重要事項。近年來台州實施多合一施工許可證及配套分類圖審改革,並落實申報、受理、出證、共用全過程100%“上網”。然而,這個過程中也存在設計圖審週期、融資週期影響開工、告知承諾制不落實、品質安全批後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實施意見》系統地梳理項目開工實際需求和監管文件,首次提出實現建築施工許可審批監管服務聯動,尤其在推動重點項目加快建設和規範程式方面作了探索創新,其中,市政公用設施工程項目全面實施分階段施工許可屬全國首創。
出臺《實施意見》是推進台州市營商環境優化提升的必要舉措,有利於推動台州分階段施工許可改革的深化實施,其兼顧開工審批的服務效率和監管力度,不僅惠及工業、商業、房地産、公建等各類建設項目,且多事項聯動,大大壓縮了項目開工前的審查週期和等待時長,縮短了建設時間,降低了運作成本,提高了生産要素配置效率,對項目業主來説具有較強的實際操作性。
來源: 中國台州網 | 撰稿:辛文 | 責編:張逸彬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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