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批准,我市發佈的《巾幗志願管理服務規範》于上月31日起實施。該標準是全省婦聯繫統首個制定的與巾幗志願服務相關的地方標準。
近年來,市婦聯依託台州“和合聖地”文化底蘊,強化社會化、標準化、規範化理念,不斷提升巾幗志願服務隊伍服務工作的精準度、黏連度以及影響力,打響了“和合姊妹”巾幗志願服務品牌。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發展巾幗志願者服務隊1378支、巾幗志願者6.9萬餘名,建立各級巾幗志願者服務中心(站)139個。“和合姊妹”巾幗志願服務入庫台州市“牽腸挂肚”工作項目並獲高分通過,相關工作被省委辦公廳資訊簡報錄用。
為進一步規範巾幗志願者的服務水準,加強巾幗志願服務組織和隊伍建設,激發廣大婦女參與志願服務的積極性,促進巾幗志願者組織的發展、壯大,市婦聯、市文明辦、路橋區婦聯聯合探索和研製了《巾幗志願管理服務規範》。
該《規範》對巾幗志願服務的基本原則、負責內容、服務流程、組織管理、激勵評價等內容作出了規範化陳述,其相關參數指標的制定基於市巾幗志願服務工作和《台州市誌願服務事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要求。該標準的制定與實施,將有利於解決巾幗志願服務面臨的社會支援缺位、服務品質難保證等問題,為巾幗志願服務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南。
來源: 台州日報 | 撰稿:王佳麗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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