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多地發生進口火龍果檢出陽性事件。上月30日,台州的中國農港城也初檢出火龍果外包裝樣本呈新冠病毒核酸弱陽性。此後,省內多地的進口越南火龍果、泰國龍眼檢出弱陽性。
進口水果疫情防控形勢嚴峻,這些飄洋過海來的食物還能安心吃嗎?昨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近期購買進口冷鏈食品、水果的安全消費提示》,建議特殊時期謹慎購買進口冷鏈食品和進口水果。
市監發佈消費提示
《提示》建議,市民在購買進口冷鏈食品和進口水果要到正規的超市或市場選購,不要購買來源不明的進口冷鏈食品和進口水果。儘量避免自行網購、代購、海淘進口冷鏈食品和進口水果。接收快遞、郵寄包裹時,應當做好個人防護,對物品表面進行消毒,處理完包裹快遞後立即清洗雙手和消毒。
購買時,要關注食品産地、來源、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資訊。可以使用手機掃一掃“浙食鏈”“浙冷鏈”溯源碼,進行查詢了解。
市民在加工食用過程中,也要做好個人防護。選購進口冷鏈食品和進口水果時避免直接接觸,選擇沒有破損的水果;存放、儲存時採用獨立密閉袋封口,並與其他物品相對隔開;清洗、加工後,立即用肥皂等清洗、消毒;洗手前雙手不觸碰口、鼻、眼等部位;清洗食物時,注意防止水花飛濺。
冷鏈食品在加工過程中要注意容器、刀具、案板的生熟分開,避免交叉污染。要對食品徹底加熱,正常烹飪溫度達到70°C即可殺滅病毒。
三管齊下把好進口水果安全關
為築牢我市進口水果物防防線,同日,市疫情防控冷鏈食品物防專班出臺並實施了《關於加強進口水果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進口水果管理將從進口水果批發和零售經營主體、市場主辦方和監管部門三方入手,多措並舉,確保守牢進口水果安全關。
對於包括銷售進口水果的批發經營主體,商場超市、水果店、餐飲主體以及其他零售進口水果的經營主體。《意見》要求,進口水果入浙“首站”經營單位要履行好追溯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通過“浙食鏈”報備進口水果進貨資訊,上傳進口水果“三證”,也就是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證明。對“三證”不全、貨證不符、未納入“浙食鏈”管理的進口水果,做到一律不採購、不銷售、不使用。首站賦碼報備後,下游交易必須全部使用“浙食鏈”掃碼交易。
經營主體進口水果在銷售、存放時,需在顯著位置亮明“浙食鏈”二維碼,接受公眾監督,並在經營場所明確標識“進口水果銷售專區”。
對於市場主辦方,《意見》要求,市場方面需根據“浙食鏈”報備審核情況對所有批次進口水果落實入場實地查驗。在市場管理上,做好環境和車輛消毒管理。建立物防應急預案並定期開展演練。
監管部門同樣要完善應急預案,並建立懲處制度。此外,監管部門還要通過多種形式,鼓勵社會公眾對違法違規行進行舉報。各地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收到舉報後,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處置,確保問題線索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實現有效閉環。
來源: 台州晚報 | 撰稿:陳佳傑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話: 057187567897 京ICP證 0400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