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信用中國網站消息,因涉嫌虛假宣傳,寧波太平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近日被罰款2萬。
經查明:當事人寧波太平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電商平臺的太平鳥官方旗艦店上架銷售了一款皮草馬甲,宣傳的主頁面標有:“輕奢派”太平鳥皮草馬甲外套女2021冬季新款真狐狸毛年輕皮草(以下簡稱狐狸毛馬甲),在該産品的詳情頁上沒有上傳涉案狐狸毛馬甲的吊牌。而實際上該狐狸毛馬甲的合格證上印有“品名:奢華皮草馬甲,布料材質:貉子毛皮,生産單位:寧波太平鳥時尚服飾股份有限公司”等字樣,材質宣傳與實際布料不一致。至案發止,該款狐狸毛馬甲共計銷售6件,銷售額共計15062.52元。
辦案人員認為:當事人的電商平臺的太平鳥官方旗艦店主頁面標題發佈“輕奢派”太平鳥皮草馬甲真狐狸毛等字樣的廣告內容,而實際該産品的布料材質為貉子毛皮,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五)項所指的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鋻於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及時整改涉嫌虛假宣傳的標題,經營時間較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二款、第三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建議減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建議對當事人減輕處罰,罰款人民幣:20000元。
來源: 中新財經 | 撰稿:辛文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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