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1例新冠病毒初篩陽性感染者】
4月7日4時10分許,寧波市鄞州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4月7日1時13分,鄞州區疾控中心檢測發現1例新冠病毒初篩陽性感染者,已採樣送寧波市疾控中心復核。
該感染者居住于鄞州區潘火街道金橋水岸花園,係打孔小工,已完成新冠疫苗3針接種,目前閉環轉運至定點醫院隔離治療。
鄞州區已對該感染者的密接、次密接進行全面排查,第一時間落實管控措施。後續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復核結果為確診病例,活動軌跡公佈】
4月7日4時51分,經寧波市疾控中心復核,確定其為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該病例3月31日至4月6日到過的公共場所和活動軌跡如下:
3月31日上午,盛世酈都、華豐星城;下午,盛世酈都。
4月1日上午,海曙金茂悅;下午,恒大城市之光、潘火菜市場。
4月2日上午,茗蓮春曉。
4月3日上午,白石湖東小區。
4月4日上午,高塘路51弄、啟迪科技北幢、甬江人家大食堂(西河街店);下午,高塘路51弄、潘火菜市場。
4月5日上午,民河家園、興榮工業園;下午金橋水岸花園、陳婆渡電鍍城;傍晚,電鍍城旁菜場。
4月6日上午,萬景梅庭。
與上述活動軌跡有時空交集的人員,請立即向所在單位、社區(村)報告,配合落實相應疫情管控措施,如瞞報、遲報、謊報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與該病例同住人員“雙測”結果均為陰性】
目前,與該確診病例同住的4名人員已全部隔離管控,並進行了抗原和核酸雙檢測,結果均為陰性。
【鄞州區劃定“三區”範圍】
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規定,經市專家組綜合評估研判,鄞州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將金橋水岸9幢15單元、16單元劃為封控區;將金橋水岸小區劃為管控區;將北至環城南路高架,東至滄海路,南至嵩江東路,西至長壽南路合圍區域劃為防範區。
一、封控區嚴格執行“封閉隔離、足不出戶、服務到府”管理措施,安排工作人員24小時巡邏值守。
二、管控區實行人員只進不出,原則上居家,嚴禁聚集。
三、防範區管控實行非必要不出區,如因就醫、特定公務等確需出入的,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嚴格限制人員聚集,關停棋牌室、檯球室、網吧、足浴店、KTV等公共場所;其他公共場所、小區和交通工具嚴格落實測溫、掃碼、戴口罩、消毒等措施併合理控制人員數量;所在地企事業單位提倡線上辦公。
四、對不服從疫情防控管理的人員,一律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三區”範圍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來源: 浙江日報 | 撰稿:王波 周松華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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