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寧波市鄞州區司法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徐光耀(正處長級)作出逮捕決定。徐光耀涉嫌受賄一案,由寧波市鄞州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徐光耀簡歷:
徐光耀,男,漢族,1970年1月出生,浙江寧波人,1987年2月參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産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歷。
1987年2月至2021年8月:鄞縣大公中學教師;鄞縣東錢湖鎮中心中學教師;鄞縣東錢湖鎮政府工作人員,辦公室副主任;鄞縣橫溪鎮黨委委員,黨委委員、紀委副書記;寧波市鄞州區橫溪鎮黨委委員、紀委副書記;寧波市鄞州區東吳鎮黨委副書記;寧波市鄞州區高橋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黨委副書記、鎮長;寧波市鄞州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處長級);寧波市客運中心站區域綜合管理辦公室主任兼鄞州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正處長級);寧波市鄞州區大嵩新區(鄞州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大嵩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正處長級);寧波市鄞州區司法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處長級)。
來源: 浙江日報 | 撰稿:錢祎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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