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了幾個酒瓶換來7個月刑期?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剛判決下來的真實案例。日前,由南潯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高空拋物案正式宣判,被告人李安(化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砰!砰!砰!砰!砰!砰!”去年12月的一個晚上,在南潯一小區主幹道,6個啤酒瓶從天而降,過往車輛、人員紛紛繞道而行。
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出警,並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李安,于當晚將其抓獲。
李安和妻子從安徽來南潯打工,租住在南潯鎮直港新村。租住的房間窗戶外便是直港新村最熱鬧的主幹道——新城路,這條路兩邊都是店舖,大部分店舖是做夜宵、燒烤、小吃生意,人行密集過往車輛繁多。
“這條街太吵了,喝了酒後,心裏更堵得慌……”當天晚上7點多,李安飲酒後回到租住處,因嫌窗外樓下人來車往聲音嘈雜,心情煩躁,為泄憤,便將6個空玻璃啤酒瓶陸續從三樓住處窗口拋下,啤酒瓶碎片散落在馬路中間,過往行人和車輛紛紛繞道而行,所幸未造成人員受傷和車輛受損。
1月24日,李安高空拋物案由南潯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庭經審理,採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以高空拋物罪判處被告人李安上述刑罰。
檢察官提醒:
本案中,李安向小區公共主幹道人群較多的場所多次拋擲玻璃啤酒瓶,該行為可能導致他人受傷。因此,從行為人的主觀惡性、行為的危險程度層面進行綜合考量,構成了“情節嚴重”,應予以刑罰制裁。
在此也提醒廣大市民,發泄情緒要合理,無視他人安危隨意高空拋物,必將受到法律嚴懲。同時,建議小區物業、居委會等管理單位定期巡查高層建築,並積極向居民宣傳安全教育。市民朋友如遇高空拋物應立即報警,尋找目擊證人,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來源: 湖州晚報 | 撰稿:王艷琦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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