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近日印發《農業“雙強”項目管理細則》,進一步規範農業“雙強”項目管理,促進資金統籌整合和集中財力辦大事。農業“雙強”項目方向有哪些?有啥資金支援?都有哪些績效目標?
項目方向
圍繞當地特色優勢産業發展,以效率效益提升為目標,以農藝農機協同攻關為重點,建設一批設施裝備先進、機藝融合深入、要素保障有力、運作管理規範、示範引領明顯的示範試驗基地,推進現代設施農業發展、宜機化提升改造和農藝農機深度融合。
以糧油産業為重點,兼顧其他産業發展需求,規劃建設一批具備全程機械化作業、農技服務、農資配送等生産服務和供銷、信用服務功能的農事服務中心,變革重塑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機應急作業服務體系和農技公共服務體系。
以種業科技自立自強、種源自主可控為目標,按照《浙江省現代種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區域佈局規劃,建設一批種業振興基地(平臺),強化種質資源保護、良種繁育和種業創新能力。
其他符合農業“雙強”行動要求的項目。
項目資金支援
省財政廳負責省級財政項目資金預算安排,審核資金分配建議方案;省農業農村廳負責提出資金分配建議方案,並加強預算績效監控,完善績效目標管理。
省級財政補助。區分不同項目類型,對示範試驗基地、農事服務中心、種業振興基地(平臺)等建設項目,分類分檔給予補助,具體補助標準按相應政策文件或項目申報通知執行。
鼓勵地方加大支援力度,並因地制宜統籌整合不同渠道安排的用途相近或相似資金和土地、人才、技術等優質資源要素,合力加大支援力度;積極發揮市場作用,支援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業“雙強”項目建設。
鼓勵強村公司參與項目建設,對屬於集體經濟發展項目的,投入財政資金所形成的資産産權按相應比例歸村集體所有。
涉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項目資金分配通過公開公平的方式擇優確定。在總額控制基礎上,各級財政補助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總投資的50%,其中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要服務糧油産業的農事服務中心項目適當放寬,省級補助比例原則上不超過50%,各地可視情予以支援。保種場、種質資源保護基地、區試站建設等公益性項目,省級補助比例適當放寬。
實施區域、建設內容和支援環節一致或相近的項目內容,不重復安排和重復補助。
項目規劃
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應協同當地財政等相關部門,根據全省産業發展規劃、各類項目方向和建設導則(指引)要求,以及本地糧油和地方特色主導産業分佈特點、重點發展領域等,制定項目建設佈局規劃,突出保障農業“雙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著力在品種、技術、裝備和管理上取得新突破。
項目立項和儲備
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會同當地財政部門,開展農業“雙強”項目立項和儲備入庫工作,建立“謀劃一批、儲備一批、實施一批”的項目滾動儲備機制,做到“資金跟著項目走”“不立項不入庫不安排資金”。
項目實施與監管
各地根據下達的資金和任務,進一步細化項目建設內容、建設進度和績效目標,落實項目屬地管理責任。各地在項目建設任務下達後一個月內完成項目實施方案,下達項目建設計劃,並將實施方案報省農業農村廳和省財政廳,原則上一年內完成項目建設。
農業“雙強”項目納入省農業農村重大投資項目庫管理,項目所在地農業農村、財政部門加強項目監管,每月按要求調度建設進度並報送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相關業務處室、單位按分工加強指導服務,督促各地做好項目實施,加快落地見效。
項目評價與應用
項目建成後,由所在地農業農村部門會同財政部門依據項目績效目標、實施方案和相關要求,組織項目驗收、績效自查自評工作。設區市農業農村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不低於50%的比例組織抽查抽評。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加強績效評價管理,按不低於10%的比例抽查。項目評價結果作為次年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之一。
來源:中國網 | 撰稿:浙江發佈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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