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犯罪記錄證明對於很多求職者尤其是應聘公共服務崗位的人來説非常重要。今年3月份,連雲港市民姬女士反映,説她在應聘工作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時候,發現了一個在她檔案裏隱藏了十幾年的大問題,差點導致她無法正常就業。這怎麼回事?
找工作政審
女子發現自己竟然有犯罪記錄
姬女士説,今年3月因為應聘工作需要,她到連雲港當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公安機關的答覆讓她非常震驚。
“當地派出所都拒絕給我開,就説我有案底,2009年因為詐騙案在江西女子監獄服刑,實際上2009年我在昆山上班。”
姬女士説,連雲港當地公安民警在查詢後告訴她,她的戶籍系統裏有一個叫史某某的別名,牽涉到在江西省的一起刑事案件,系統顯示她2009年前後在江西當地監獄服刑。
可2009年她本人正在蘇州昆山工作,而且從未去過江西,也從未收到自己因為違法犯罪被調查處理的消息。為了弄清到底怎麼回事,她聯繫了江西遂川警方。
“他們值班隊長就告訴我説星期一要開會討論這個事情,星期一下午再打電話的時候,他們就説在更正這個事情,説當時犯罪的不是我,可能人家當時用了我的身份證。”
經過多番聯繫溝通,3月底,江西遂川警方向姬女士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連雲港市灌南縣堆溝派出所發了一個證明,説2009年4月他們抓捕了一名詐騙案嫌疑人,嫌疑人自報了姬女士的名字和相關資訊,民警就以姬女士的身份資訊錄入了辦案系統。
後來經過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真名為史某某,在該案中姬女士沒有犯罪嫌疑。拿到這個證明材料後,連雲港當地派出所才給姬女士開了無犯罪記錄證明,姬女士才正常入職。可對於姬女士來説,這個證明遠遠打消不了自己的各種疑慮。
“我希望江西遂川公安局趕緊給我這個案底刪除了,因為對我有各種影響,我心裏天天有這個壓力。”但是對方並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處理時間,“就告訴我這個事情在處理了”。
可一個多月後的5月9日,記者陪同姬女士再次來到連雲港市灌南縣堆溝派出所時,工作人員在查詢後表示,姬女士的犯罪記錄並未被刪除。
找律師調查
一個錯誤被警方“拖了”十四年
姬女士反映這件事情是今年3月份,與此同時她也跟江西吉安遂川警方反映了她的遭遇。遂川警方雖然説給她發了一紙有人冒充她的名義犯罪的證明,但是直到6月中旬,她的違法犯罪記錄仍然在警務平臺上沒有被刪除掉。
為了弄清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以及誰冒充了她犯罪、當時是怎麼被判決的,記者和姬女士所委託的律師一起來到了江西吉安的遂川縣,找到遂川縣人民法院調取原始的案件卷宗。
在遂川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表示,在1998年至今的案件資料裏搜尋了三遍,他們都沒有查詢到跟姬女士相關的材料。
“我們主任説找了從1998年一直到現在的檔案,都沒有索引到姬女士的。除非她當年是未成年人,才有可能是因為犯罪記錄封存了。如果沒有這個可能,那就是沒有。”
江蘇蘇博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波表示,沒有查到有當事人姬女士名字形成的判決書,有可能有幾種情況:第一種情況,當時法院沒有用當事人的名字判決;第二種情況,可能這個案件是被故意隱瞞;還有一種情況,當時不是這個法院判決的。要想弄清楚只有問公安,因為這個錯是錯在辦案的公安機關。
隨後經過多番聯繫,律師找到了遂川縣公安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在查詢後證實,姬女士名下的違法犯罪記錄確實還沒有刪除。
“我們已經報到吉安市刑警支隊了,因為這個事情要從兩條線審批,一個是監管系統要批,另一個是辦案系統要批。兩個系統都已經走到市一級了,我們這裡的事情已經做完了。”
民警表示,在2009年的這起案件抓捕時,犯罪嫌疑人確實是以姬女士的身份錄入公安系統的,但後續偵查時發現犯罪嫌疑人冒用了姬女士的身份,其真實身份是安徽渦陽籍的史某某。因為他本人並非當時的辦案民警,其他情況無法透露。
不過民警表示,在辦案時如果嫌疑人冒用身份,民警會用冒用的身份進行拘留,在審查過程中發現了再糾錯。
江蘇蘇博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波:“公安部門應當是在辦理案件時就已經知道這個資訊搞錯了,也就是十幾年前就應當知道資訊已經搞錯了。但是長達十幾年的時間,都沒有主動將這個犯罪記錄去申請消除,直到當事人自己今年發現為止。”
剛開始犯罪嫌疑人冒充姬女士的身份時,江西遂川警方把違法犯罪記錄錄入到姬女士名下,我們還能理解。可在發現犯罪嫌疑人真名叫史某某、案件跟姬女士無關之後,卻不把姬女士名下的違法犯罪記錄刪除,甚至把史某某標注為姬女士的別名,進而讓史某某的服刑資訊都記錄到姬女士名下,這個行為就很難讓人理解了。既然事實清楚,姬女士沒有犯過罪,江西遂川警方就應該加快速度,把姬女士的犯罪記錄清除,並考慮追查相關人員的責任。此事的最終處理情況,我們還將保持關注。
來源:江蘇新聞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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