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藝人管理是樂華娛樂的最主要業務。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以2021年藝人管理收入計算,樂華娛樂在中國藝人管理公司之中排名第一,市場份額為1.9%。招股書顯示,目前公司有69名簽約藝人及62名參加公司訓練生計劃的訓練生。其中包括曾經的頂流韓庚和現在的頂流王一博。 ]
1月19日,樂華娛樂(02306.HK)在港交所掛牌上市,成為“藝人經紀第一股”。截至收盤,樂華娛樂漲幅為47.79%,報收6.03港元/股,此前該股盤中漲幅一度超過50%。
樂華娛樂為中國知名的藝人管理公司,成立於2009年,融資歷程顯示,該公司曾獲多輪融資,過往投資方包括字節跳動、阿里巴巴、華人文化集團等。目前公司有著藝人管理、音樂IP製作及運營、泛娛樂業務三大業務板塊。
藝人管理是公司的最主要業務。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以2021年藝人管理收入計算,樂華娛樂在中國藝人管理公司之中排名第一,市場份額為1.9%。招股書顯示,目前公司有69名簽約藝人及62名參加公司訓練生計劃的訓練生。其中包括曾經的頂流韓庚和現在的頂流王一博,以及范丞丞、黃明昊、孟美岐、吳宣儀、虛擬偶像團體A-SOUL等。
近年來,樂華娛樂藝人管理所貢獻營收的佔比一直在上升。2019年至2021年,藝人管理的營收分別為5.30億、8.08億和11.75億元,2022年前9個月的營收為6.78億元。從2019年至今,這一業務的收入佔比均超八成,2021年和2022年前9個月,該業務的收入佔比已經超過九成。
作為樂華娛樂的頂梁柱,王一博為樂華娛樂貢獻不菲。招股書顯示,近幾年,王一博所貢獻的收入在2019年僅佔16.8%,而在2022年前三季度,王一博貢獻的收入佔同期總收入的59%。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上市的直播儀式上,王一博也首次被介紹為樂華娛樂的股東。
那麼,如此高度依賴單一藝人,是否存在一定的風險呢?
第一財經此前報道,王一博是目前圈內頂流,也是樂華娛樂的“門面”之一,他的形象如果受損,那麼後續會有一連串的麻煩。這不僅僅是藝人一個人的事情,這些頂流藝人,所演出的作品大多是各大製作公司和愛奇藝、優酷、騰訊等平臺給到的S+級別項目,這些項目動輒投資上億元,如果藝人出現問題則是滿盤皆輸。到時候該藝人和所在經紀公司的賠償與後續處理會非常麻煩。尤其是一些未播作品或者已經錄製完成的節目,還會牽扯到其他參與作品演出的藝人,使得整部影視劇可能要重新拍攝、AI換臉或索性放棄,而這些都會涉及大量資金損失。
國內藝人管理行業在近十年間波動較大。2015年左右,資本大量涌入影視行業,2019年以前,明星頻頻被曝出“天價片酬”。但近幾年來,國家對藝人管理行業監管越發嚴格。
這不是樂華娛樂第一次上市,它的資本市場之路並不一帆風順。
早在2015年9月22日,樂華娛樂在新三板掛牌。2018年3月22日,樂華娛樂從新三板自願退市。2018年3月3日,樂華娛樂向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備案上市前輔導。隨後,考慮到公司的長期業務發展計劃,公司又在2021年5月26日自願終止上市輔導。2022年8月,原本樂華娛樂已經通過聆訊,很有可能登陸港交所,然而,面對全球性通貨膨脹反噬經濟及疫情多發散發等因素影響,資本市場持續低迷,加之恒指持續下挫、新股大量破發,樂華娛樂經過慎重考慮,決定暫緩港股的IPO。
值得一提的是,據樂華娛樂公告,此次該公司全球發行1.2006億股,其中香港發售3601.8萬股,國際發售8404.2萬股,發售價確定為每股4.08港元,全球發售所得款項凈額估計約為3.913億港元。這與上次申請IPO擬募集9億——11.27億港元資金相比,樂華娛樂IPO募資規模大幅縮水超40%。
樂華娛樂的商業版圖並不小。天眼查數據顯示,樂華娛樂投資的10家企業中8家為存續狀態,其中由其全資持股的包括西藏樂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天津樂華音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海南樂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7家。目前,通過直接或間接持股,樂華娛樂擁有近30家企業的實際控制權。
和樂華娛樂類似,想要衝擊IPO的公司不止一家。與旗下藝人鹿晗高度綁定的風華秋實曾五次衝擊IPO。該公司在2021年1月22日、2021年9月27日、2021年11月15日和2022年4月1日四次向港交所遞交招股書,但最後都落得“招股書失效”的境地。2022年10月12日,風華秋實第五次向港交所主機板遞交上市申請。風華秋實是一家在中國經營超過10年的音樂娛樂服務供應商,主要專注于授出音樂版權及音樂錄製業務,輔以演唱會主辦及製作、藝人管理。屢次衝擊IPO,屢次失敗,資本市場不看好風華秋實,最大原因也是風華秋實極度依賴旗下藝人鹿晗。招股書中,鹿晗的名字曾最高出現超200次,幾乎涉及風華秋實所有重要業務。2019財年、2020財年、2021財年和2022財年前六個月,鹿晗直接應佔收入金額分別佔公司總收入約25.5%、21.2%、9.3%和25.2%。可見,鹿晗是風華秋實最重要的營收來源,這家公司也一度被稱為“鹿晗概念股”。
風華秋實在招股書中稱,不能保證與鹿晗的合約期滿後,雙方是否還將繼續合作。一旦不能繼續與鹿晗合作,公司內部又遲遲不能出現下一個“鹿晗”,這對風華秋實的業績將産生巨大影響。正因如此,資本市場一直對風華秋實保持謹慎態度。
來源:第一財經 | 撰稿:揭書宜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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