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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招生實施意見出爐 今年有這些變化
中國網 ·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 發佈時間2021-05-08 07:26:43    

   近日,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印發《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對我省高考招生和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考生需了解哪些政策要點和變化?一起來看看。

  五方面工作要點

  健全完善考試招生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機制。各級招委會、教育局和各高校要落實疫情防控屬地責任,明確責任分工,認真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要求。進一步完善防疫工作方案,強化各場所防疫舉措,精準細實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場所消毒、物資與場地配備、安全培訓等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建立各環節風險梳理和排查機制,制訂風險防範和化解舉措,完善疫情防控期間的招生考試應急預案。

  從嚴從實做好考試組織管理工作。各級招委會、教育局和各高校要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決策部署,要嚴格落實考試安全責任制,堅持“一線規則”;充分發揮高考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完善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治理,認真開展風險排查,落實應急保障措施;建立環環相扣、到崗到人的責任體系,細化關鍵環節、關鍵人員的管理;加強考點設備的維護升級,嚴密做好考務組織和考場管理,加強考風考紀監督。

  積極穩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加強解讀宣傳,各地各校要加強高考招生政策解讀和培訓指導,特別要圍繞2020年完善方案中的若干調整舉措做好政策輔導,確保考生全面準確地了解掌握相關規定;要積極探索對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的使用,創新使用方式,繼續推進高職院校分類招考,繼續做好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各類定向招生;加強制度建設,嚴格管理,強化監督,確保各項改革有序推進。

  嚴格規範招生錄取管理。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嚴格落實教育部工作要求,嚴格遵守“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嚴格落實招生資訊“十公開”,嚴格實行多級公示制度。加強考生資格審查,嚴格學校考核、監督制約和造假懲處等。嚴格規範考試招生資訊管理,落實資訊安全責任,樹立依法治考意識,考試、錄取等招生各環節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著力優化考試招生宣傳諮詢服務。開展形式多樣的考試防疫教育和招生宣傳,確保考生掌握考試及防疫有關要求。積極開展網路諮詢活動,做好政策解讀、志願填報、資訊查詢等服務。堅持正確育人導向和教育政績觀,不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等。適時開展招生預警或案例宣傳,教育引導考生自覺抵制違紀、舞弊、失信等行為。優化考試服務,強化對治安、交通、衛生防疫等方面的綜合保障,積極做好志願填報指導。

  考試安排及綜合素質評價

  2021年浙江省統一高考招生報考科類分為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普通類考試科目為3門必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和3門選考科目。選考科目由考生自主確定,高校確定專業選考科目及其他選拔條件要求。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除文化科目外,還須分別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和體育術科考試。

  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按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考生滿分750分。語文、數學提供1次考試機會,成績當年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成績當年有效,考生自主選用其中1次成績。2020年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仍可適用於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

  今年浙江省高考語文、數學、外語與選考科目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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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語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由考生從中選定1個語種參加考試,各語種均含聽力考試。外語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其他各科均由浙江省自主命題;自主命題的各科考試性質均屬全國統考。

  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須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評價內容包括品德表現、學業水準、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等五方面。綜合素質評價堅持全面評價、客觀記錄、民主評定、公開公正、簡便實用的原則,根據規定的程式形成。往屆生和其他高中應屆生須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真實的鑒定。

  網上填報志願和投檔錄取

  志願填報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www.zjzs.net)為唯一填報志願的網站,網上填報志願後不進行現場確認。考生須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規定時間內參加相應段(批)志願填報。未按時完成志願填報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段(批)報考資格。

  考生在填報志願時須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準確了解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範圍、單科成績、體檢等各項具體要求,確保本人填報符合條件。有選考科目要求的專業,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要求方可填報志願。

  普通類提前錄取和第一段、藝術類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體育類第一段同時填報志願,填報時間為6月29日至6月30日。普通類第二段、藝術類第二批第二段和體育類第二段同時填報志願,具體填報時間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另行公佈。

  投檔錄取

  電腦遠端網上錄取工作于7月上旬開始,錄取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體制,分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3類進行。

  普通類:分提前錄取和平行錄取。提前錄取實行傳統志願,平行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願。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從2021年起招生錄取分段由3段改為2段。新一段線按實考人數的60%劃定,新二段線按實考人數的90%劃定。另按實考人數的20%劃定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用於強基計劃、軍校等提前錄取或特殊類型招生的招生錄取。考生高考成績發佈時一併劃定並公佈分段線、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考生位次根據所有考生高考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

  普通類實行提前錄取的包括,有政審、面試、體檢等特殊要求的軍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定向培養士官試點,及經過批准的國際關係學院、外交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院校、航海類等專業。普通類提前錄取實行以院校為單位的傳統志願。考生可填報不超過5個院校誌願,每個院校誌願可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不再設院校服從志願。符合相關院校、專業報考條件的一、二段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一併填報志願。院校對專業服從志願考生進行調劑錄取,須以考生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為前提。錄取分段進行,投檔比例不超過1:1.2。提前錄取高校(專業)可參考浙江省普通類分段線,在第二段線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績要求。

  普通類平行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願,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以1所學校的1個專業(類)作為1個志願單位。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80個志願。第一段考生先填報志願,投檔錄取後剩餘計劃重新公佈,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報志願,再組織投檔錄取。第二段志願填報和錄取後,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專業(類)實行徵求志願。專業平行志願投檔時,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願的選考科目範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學校的具體專業(類)。投檔比例為1:1。

  藝術類、體育類:藝術類錄取分兩批進行。第一批為傳統志願,設院校誌願2個,每個院校誌願設3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除自主劃線的高校外,藝術第一批文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按不低於普通類一段線的75%劃定。第二批根據考生藝術類綜合分成績,按類別分別按實考人數的60%和90%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願,一所院校的一個專業作為一個志願單位,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30個志願。體育類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願,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具體辦法同藝術類第二批。

  分段錄取時,如第一段投檔錄取後已完成全部計劃,則第二段志願填報工作不再進行。

  特殊類型招生規定

  高校專項計劃、普通高校高水準藝術團、高水準運動隊招生合格考生,在6月29日至6月30日與普通類第一段等志願填報同時進行;已填報志願但又放棄錄取的考生,只能參加普通類第二段及之後錄取。

  高校專項計劃、高水準藝術團、地方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考生,按有關政策規定,根據招生院校確定的相應錄取標準,在普通類提前錄取的最後一天單獨投檔,其最低文化成績要求原則上不得低於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高水準運動隊投檔在普通類第一段專業平行志願投檔之前進行,文化成績要求原則上不得低於普通類一段線的65%。

  高校強基計劃根據教育部規定在7月5日前完成錄取,考生強基計劃志願以在各試點高校報名系統填報的資訊為準。

  報考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在5月27日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資訊管理系統”,網上確認高水準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志願。兼報多所學校的考生還須確定各校的優先錄取順序。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錄取工作在強基計劃錄取之後、7月7日前完成,同時被多所院校擬錄取的,按5月27日考生自主填報的順序確定正式錄取院校。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志願的錄取。

  已確認保送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其他高校不再錄取。未納入統招的香港高校的招生工作,須在7月7日前完成。凡被錄取的考生後續其他高校不再錄取。

來源:中國網    | 撰稿: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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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網    | 撰稿: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