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大變化要來了,事關你的戶口。
相關新聞大家可能已經看到了:今天,國家發展改革委全文公佈了《關於印發<2021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的通知》。
在聊這個通知前,先聊一下相關背景。
先從全國聊起,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有,近段時間,已經有多個城市喊出了“十四五”期間人口破千萬的目標:
南京在“十四五”規劃綱要中提出:到2025年,常住人口要破1000萬;
濟南市也提出:“十四五”期間,常住人口規模達到1000萬人;
長沙市也提出了這個目標。
青島的目標更高。它2019年的常住人口已經有949.98萬人,因此提出到2025年,常住人口達到1100萬人。
成都、武漢、鄭州和西安則已經破了千萬。
就浙江而言,城市格局大致如下:杭州人口已破千萬,寧波、溫州則提出在“十四五”期間衝擊千萬。
總而言之,城市競爭相當激烈。
再來聊這份通知,它涉及到的內容相當多,可聊之處挺多,已閱君只聊最受外界關注的“有序放開放寬城市落戶限制”相關規定,也就是城市戶籍制度改革方面的一些變動。
大致來説,是這麼一些內容:
一、各類城市要堅持存量優先原則,推動重點人群便捷落戶。
哪些人屬於重點人群呢?這五類人:進城就業生活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城的人口。
簡單來説,就是已經在某個城市裏就業、生活,但還沒落戶的人,也就是“存量”。最近這些年,談到戶口制度改革,往往會談到“存量優先”這四個字。
2019年時,國家發改委規劃司司長陳亞軍曾作過這樣的解讀:這些重點人群才是落戶的重點,而不是説片面的去搶人才。城市需要人才,但是更需要不同層次的人口,絕不能搞選擇性落戶。
二、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落實全面取消落戶限制政策,實行積分落戶政策的城市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
這方面變化也不小。
2020年國家發改委印發的《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是這麼規定的: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要基本取消重點人群落戶限制。
和去年相比,多了“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這條規定。其中所體現的,其實也是存量優先,但更明確。
三、城市落戶政策要對租購房者同等對待,允許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戶口落戶。推動具備條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內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計互認。
在這方面,長三角不少城市已經在推動了。
像在去年12月,蘇州市就發佈實施意見,宣佈實施省內特大城市蘇州與南京在積分落戶時,實現居住證年限和社保年限積累互認;還要探索蘇州與無錫、常州等具備條件的都市圈率先實現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積累互認。
和去年相比,可以發現:相關的落戶政策,正在變得越來越清晰。
而且正在一步步、非常穩健地推進中。
那麼,對浙江人或者想要在浙江城市落戶的人來説,這些規定意味著什麼呢?
首先要特別關注這個數字:常住人口300萬。
對城市來説,這是個很重要的門檻。
2014年11月,國務院發佈《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根據這個通知的內容,“常住人口300萬”是個很重要的門檻:100萬以上3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大城市,3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大城市。
浙江越過這條“門檻”的,有3個城市:杭州、寧波、溫州。
換句話説,這三個城市“要基本取消重點人群落戶限制”;而其他城市則在“落實全面取消落戶限制”的範圍之內。換句話説,城市之門開得更大了。
還有個利好:城市群和都市圈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
這方面,去年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中講得更清楚:探索推動在長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實現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
這一條如果能實現,將會在方方面面産生很大的影響,其中最重要一個方面,就是能促進人口在各個城市間自由流動。像原來戶籍在上海的人,如果覺得杭州某個産業發展環境不錯,可以少去很多顧慮,把戶口遷到杭州;反過來,戶籍在杭州的人也可以遷到上海去。
一個地方的發展,歸根結底還是要靠人。人能自由流動,很多活力就迸發出來了,畢竟“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嘛!
對那些這個區域的新來者來説,這也是一項利好:實現了積分互認,對哪個城市落腳,可以有更多的選擇機會。
未來五到十年,是城市化最關鍵的時刻。未來和機會往往屬於具備前瞻視野、理性認知,並能把自己的未來跟時代綁定的人,希望大家都能好好把握住這個時間窗口。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黃宏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黃宏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