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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遭13歲鄰居殺害 家屬談細節:兩人就見過一面
正觀新聞 · 辛文 | 發佈時間2021-03-16 07:44:43    

   3月14日深夜23時,陜西省漢中市勉縣官方發佈的一則案件通報引發廣泛關注。通報內容顯示,2月17日,13歲作案人楊某趁被害人王某家中無人之際,將其誘騙至自己家中加害並藏屍,被害人王某僅6歲。網路上一片唏噓,憤慨“13歲就敢殺人!”3月15日,正觀新聞記者從被害人家屬處了解到,嫌疑人楊某的父母早年離婚,他本人更是性格孤僻,不愛説話。事發當天的監控顯示,被害人王某好像被什麼東西吸引過去,最終消失在嫌疑人住所的拐角處。

  陜西勉縣13歲男童殺害同村6歲男童,因為均牽扯未成年人,讓這起刑事案件變得匪夷所思。3月14日,勉縣官方發佈通報,2021年2月17日勉縣勉陽街道某社區男童王某失蹤後,在同社區楊某住處發現王某屍體。經過偵查,已查明楊某將王某誘騙至自己住處加害並藏屍。

  3月15日,被害人王某的父親向正觀新聞記者表示,“春節時兒子的外婆帶著他去勉縣親戚家住,跟嫌疑人也就見過一面而已。”根據王某父親的表述,嫌疑人楊某的住所離王某的住處不到100米,失蹤當天,也就是2月17日下午,王某出門找小夥伴玩,再未歸家。

  正觀新聞記者從王某父親口中得知,監控顯示王某前往小夥伴家的路上並無異常,但未見到小夥伴,隨後往住處返回,但經過楊某住所時,在一旁的沙堆處有所停留,隨後消失在嫌疑人楊某住所的拐角處,“感覺兒子好像是被什麼東西吸引過去了。”

  王某的父親告訴正觀新聞記者,“嫌疑人楊某的父母在他四五歲的時候就離婚了,他本人性格很孤僻,不愛説話。”同村人也向正觀新聞記者證實了王某父親的説法,他們稱,楊某在勉縣第三中學就讀,學習成績不錯。

  3月15日,正觀新聞記者電話聯繫勉縣公安局了解案件進展,一名劉姓民警稱,該通報是由勉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發佈,目前不方便透露更多資訊。

  對於13歲嫌疑人楊某需要承擔的責任問題,網友在微網志上也是激烈討論,“採用更嚴厲的判罰來預防未成年犯罪”的話題再次被推進輿論漩渦。3月15日,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表示,“該案件當中的嫌疑人楊某是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的。”我國《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年齡是14周歲以上,楊某13歲,尚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案發于《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之前,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應承擔民事責任。

來源:正觀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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