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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例口罩價格哄抬案移送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網 · 李斌 通訊員 沈雁 | 發佈時間2020-02-25 17:09:47    

   浙江市場監管部門再亮劍!對疫情期間惡意哄抬防護用品價格,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破壞疫情防控大局的違法行為嚴查快打重罰,堅決“零容忍”。近日,寧波余姚市查處一起鬨抬口罩價格案並移送公安機關查處,此案係疫情發生以來我省首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哄抬價格案件。

  1月29日,接群眾舉報,余姚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立即對寧波極波貿易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該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從寧波某公司以1元/只的價格購進10萬隻“KN95”口罩,在2020年1月19日之前一直以39.9元/30隻(運費4元/單)的價格在其天貓店舖銷售,進銷差價率為33%。1月20日-21日,該公司對同一批次口罩不斷抬高價格,分別以69元/30隻、79元/10隻、89元/10隻、99元/10隻(運費14-22元/單)的價格銷售7.5萬隻庫存口罩,進銷差價率分別為130%、690%、790%、890%,遠超其1月19日之前銷售同品種口罩的進銷差價率。1月22日-24日,該公司又以1.5元/只、3元/只、4元/只、4.5元/只的價格從多家公司購入13.5萬隻“KN95”口罩,而後大幅提高銷售價格,分別以99元/10隻、119元/10隻、128元/10隻(運費14-32元/單)的價格進行銷售。
 
  根據《價格法》有關規定,該公司上述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由於涉案金額超百萬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目前該案已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被移送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中國網    | 撰稿:李斌 通訊員 沈雁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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