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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疫情借機詐騙 浙江110緊急提醒:最近這3類涉疫詐騙高發!
中國網 · 記者 段九君 通訊員 朱劍臻 吳晶晶 | 發佈時間2020-02-15 16:16:48    

  鼠年的春節,新冠肺炎疫情爆發,無數醫護人員和人民警察前赴後繼奔赴一線戰“疫”,舉國上下眾志成城,宅家為抗疫做貢獻。但在嚴峻形勢之下,竟仍有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借機詐騙,大發“國難財”。如此的惡劣行徑不僅破壞了社會治安秩序,而且對全民參與疫情防控也産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近日,公安部公佈部署嚴厲打擊涉疫情詐騙違法犯罪活動情況,重點介紹了近日發生的涉疫情詐騙案件主要類型。根據浙江省公安廳情報指揮中心梳理,專門為大家揭露幾種主要騙術的“套路”,希望引起大家的警惕。

  假借售賣口罩之名實施的詐騙

  近日,全省各地公安機關陸續接到涉疫詐騙報警。在嚴密防控疫情的同時,浙江公安高度重視,快速反應,落實專人,明確目標,整合資源,嚴厲打擊,取得了良好成效。1月21日以來,我省公安機關抓獲涉疫情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嫌疑人86名,破獲案件145起,止付追繳涉案金額728萬餘元。

  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口罩等防護用品成了“稀缺品”,不法之徒覺得有利可圖,明明沒有貨源,還通過微信等網路社交平臺假賣口罩,以銷售口罩為名實施詐騙。

  從各地的涉疫詐騙案例看,犯罪嫌疑每人平均利用受害者急需口罩的心理進行詐騙,先謊稱自己有口罩貨源,等買家轉賬之後就玩“消失”,詐騙金額從幾百到上百萬不等,受害群體分佈各個年齡層次。受害者中不乏採購口罩的熱心捐獻者,社區醫院工作者等。

  2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了兩則在疫情防控期間的詐騙案例,其中一則典型案例涉及我省寧波:2月3日,寧波市鄞州區應某通過社交軟體結識被害人吳某某,謊稱自己係鄞州二院女護士,有獲取醫用口罩的特殊渠道,並使用另一微信號編造“鄞州二院倉庫管理員”身份與吳某某交易,共騙得被害人吳某某6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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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售賣口罩等防護用品為名實施的詐騙是近期最為多發的詐騙案件之一,佔涉疫情詐騙案件的絕對多數。

  案例1:從歐洲採購口罩被騙172萬元

  家住杭州的蘇女士近日需採購一批口罩,聯繫到了歐洲的一家供貨商,但歐洲供貨商需要歐元交付。於是,蘇女士又經人介紹,聯繫到一位身在該國的男子Adam,由Adam到供貨商處交付23萬歐元,隨後蘇女士便將172.44萬的人民幣匯給了Adam指定的工商銀行銀行賬戶。供貨商在交付歐元後,經驗鈔,竟然是大量假歐元,發現被騙,立即聯繫了在中國的蘇女士。

  2月8日,杭州市公安局反欺詐中心接報警後,為了不讓資金在短時間內套現和轉走,杭州值班警力迅速連夜啟動涉案資金查控機制。在一系列緊急操作下,截止8日6時,成功將涉案工行賬戶資金172.44萬元全部止付。

  案例2 :社區醫院工作者情急之下也”中招”

  小王是一名社區醫院工作者,曾加入一個“援助武漢動員三群”的微信群。因疫情期間口罩脫銷,小王想購買一些口罩捐給社區醫院和家裏自用,便於1月31日在微信群中發了一條購買N95口罩的消息。阿豪于當日加其為好友,自稱有口罩出售。小王相信了阿豪的話,以12元/只的價格向其購買了100隻N95口罩,並通過微信轉賬1200元。後來阿豪稱口罩斷貨提出退款,但到了2月1日中午,小王再次向阿豪詢問退款事宜時,發現已被阿豪拉黑,甚至微信號也已經登出了,發現自己被騙。

  案例3 : 賭徒改行做騙子

  2月7日,溫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根據溫州反詐中心研判線索,在鹿城區飛霞北路抓獲涉嫌以販賣口罩為由實施詐騙嫌疑人溪某某。經審訊,溪某某交待因為網路賭博輸了很多錢,就像趁全國疫情形勢嚴峻口罩緊缺之際,借賣口罩騙點錢。2月3日,其將自己原本使用的微信改名為“汐仔N95口罩收單”,並在朋友圈發佈廣告售賣口罩,在自身無口罩資源的情況下,在微信裏對受害人謊稱自己有大量的口罩,收取受害人蔡女士8500元定金後便將對方拉黑。 目前,犯罪嫌疑人溪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偵查中。

  案例4:拉黑你沒商量

  1月31日,市民楊先生的一微信好友突然主動聯繫他,稱有便宜的口罩賣,楊先生使用支付寶以掃碼的方式先後支付了24992元定金及20448元尾款向對方購買32000個口罩,至2月02日,楊先生發現微信被對方拉黑了,這才發現被騙,損失價值45440元。後經偵查反詐中心會同網警支隊、嘉興公安開展偵查工作,明確嫌疑人身份,並將線索傳遞至湖北十堰房縣,于2月7日抓獲該人,破案2起,涉案價值50000余元。

  案例5:熱心捐獻者也“中招”

  2月10日,余姚市公安局接到被害人邵某報案, 2月9日邵某為採購口罩捐獻給社區,經過微信好友介紹加了一個昵稱為“,”的微信,對方自稱可以出售來自藥店渠道的口罩,談妥價格和數量後,被害人通過微信轉賬方式支付定金3000元,後發現被拉。經過余姚市反詐分中心研判,確定犯罪嫌疑人韓某,並於11日下午在寧波市鄞州區一小區將犯罪嫌疑人抓獲。經審訊,韓某交代此類詐騙作案數起,案件正在偵辦中。

  案例6:黑心售賣偽劣口罩

  1月31日,象山縣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購買到的口罩存在品質問題。接報後,丹西派出所民警根據相關線索,在某小區抓獲犯罪嫌疑人張某,據張某交代,他開了一家醫療公司,疫情期間想通過口罩掙點錢,就從河南朋友處進了一批品質不合格的口罩,張某在明知其銷售口罩係偽劣産品的情況下,仍繼續出售。2月3日,張某因銷售偽劣産品罪依法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浙江110提醒:不論是線上還是線下購買口罩,一定要找正規渠道。網上購買要在正規網購平臺進行,線下購買要找正規藥店,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代購,收到提及匯款、轉賬、提供驗證碼等資訊時,一定要提高警惕,再三核實。一旦被騙,及時報案。

  偽裝成公益機構募集捐款的詐騙

  1月27日,蔡某使用其個人身份資訊,註冊了名為“武漢市慈善會”的微信公眾號,並使用其下載、修改的武漢市慈善總會會徽對微信公眾號進行偽裝。此後,陸續有多名群眾通過網路搜索到該公眾號並進行關注,部分群眾通過該公眾號的對話功能諮詢捐款。1月27日16時至22時間,共有112名群眾通過該方式向蔡某個人微信支付賬戶累計轉入人民幣8800余元,其中最大一筆為人民幣3000元。

  這是2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的一則典型案例,而偽裝成公益機構募集捐款的詐騙在疫情期間並不少見。

  1月28日,廣東省東莞市的張某,得知武漢市發生新冠肺炎疫情後,急迫想給疫區捐款獻愛心,其通過百度搜索到一個名為“武漢紅十字會”的網站,按照網站提示:其匯出了6666元善款。張某轉賬後,打電話向對方諮詢時,才發現被騙。

  1月31日,湖南省瀏陽市公安機關接報一起利用疫情詐騙的線索:有人在微信朋友圈發佈自己的收款二維碼,稱是武漢疫情捐款的官方二維碼。當地派出所迅速對該線索展開重點研判,經過偵查,將涉嫌詐騙的嫌疑人曾某抓獲。

  “支援防控疫情,奉獻你的愛心捐款,請打款至……”

  不法分子冒用紅十字會或醫院的名義,搭建虛假官方網站或以其他方式渠道偽造身份,發送虛假的防控新型肺炎的捐款資訊,利用群眾同情心騙取善款和物資,這大大損害了大眾援助抗疫的動力,造成了極壞的負面影響。

  浙江110提醒:為防控疫情進行捐助,要認準正規捐贈途徑,向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進行捐助或者直接捐給目標單位。確認一個組織是否正規、有沒有公開募集資格,可通過查詢全國慈善資訊公開平臺(http: //cishan.chinanpo.gov.cn/)或中國社會組織動態政務微信(chinanpogov)查詢,請仔細看清官方網頁和發佈資訊,切勿讓您的愛心成為騙子的目標,切勿讓您的善款流入騙子的口袋。

  冒充熟人以治療新冠肺炎為由的騙財

  在全省110接報的警情中,發現有個別不法分子會潛入QQ、微信等社交平臺,以治療新冠肺炎為由,冒充熟人騙取錢財。最典型的就是冒充學校或公司工作人員,以孩子或員工疑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已被隔離醫治為由,要求親屬墊付“住院費”等,騙取受害人錢財。

  浙江110提醒:收到親屬感染等資訊,一定要與親屬本人等多渠道確認,切勿匆忙打款,資訊屬實再支付。謹慎進行線上私人交易,保障賬戶資金安全。謹防個人重要資訊遭到竊取,維護好個人社交平臺的賬戶安全。

  浙江110提示

  除了以上的詐騙類型,以下類型的涉疫情詐騙也時有發生,遇到以下類似情況時請務必保持高度警惕:以運送防疫物資為由騙取網約貨運司機定金;假冒官方身份向患病人員推銷防疫藥品行騙;冒充航空公司以退票改簽行騙或冒充酒店、旅行社、快遞企業以補償或退費為由行騙,誘導受害人提供銀行卡等資訊,盜取銀行卡餘額;售賣謊稱有提高身體免疫力的特效藥,並在釣魚連結中輸入個人敏感資訊,導致個人資金被盜;借疫情延遲開學,冒充老師提前收學費;借疫情員工不能上班的機會,進行兼職刷單類詐騙。

來源:中國網    | 撰稿:記者 段九君 通訊員 朱劍臻 吳晶晶    | 責編:劉芬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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