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公佈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新冠疫情發生以來,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強化廣告監測檢查,依法打擊廣告違法行為。截至目前,共監測線下廣告15.86萬條次,網際網路廣告39.23萬條次,發現與疫情相關的涉嫌違法網際網路廣告線索152條,經初查研判後,第一時間將其中146條線索派發屬地組織調查處理,同時督促相關網路平臺迅速做出刪除違法內容、斷開連結、下架商品等處理。
此次公佈的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包括:
一、杭州市上城區蘇某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開設的淘寶網店發佈“正版開光符吊墜健康吉祥祛病防冠狀病毒流感藏藥隨身福袋吉祥平安”等內容,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2月5日,杭州市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調查,涉嫌廣告違法的商品已下架處理。
二、杭州核力欣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微信公眾號“核力視健”發佈“益君康®復方嗜酸乳桿菌片助力新冠狀病毒防治,和您一起守護家人健康!”,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未經審查發佈非處方藥廣告。2月4日,杭州市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調查。
三、桐廬怡生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上杭埠連鎖店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店內櫃檯貼有“新型肺炎診療方案:藿香正氣水、丸、膠囊,連花清瘟膠囊、顆粒”宣傳語,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2月4日,杭州市桐廬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調查。
四、寧波市海曙美誠大藥房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門口張貼宣傳單,寫有“新型冠狀病毒醫護人員都已全副武裝了你還不趕緊守護起來VC+板藍根+抗病毒口服液增強抵抗力提高免疫力預防大於治療”等內容,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1月29日,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調查。
五、余姚市白鳥貿易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天貓網店銷售一款“艾餅”産品,標有“預防病毒……冠狀”等字樣,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2月5日,余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調查。
六、溫州市甌海區龔某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淘寶店舖上宣傳“SARS防病毒專用口罩KN95口罩新型冠狀病毒專用口罩鐘南山推薦”和“庫存56015件”等內容,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溫州市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
七、海寧市長安鎮舒貝母嬰用品商店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店舖微信“長安物美店”朋友圈中銷售“澳奇達乳鐵蛋白粉”,宣傳“乳鐵蛋白、益生菌、VC可以有效抑制SARS冠狀病毒感染”等內容,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1月26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調查。
八、義烏市小魔女針織廠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為了促銷,在沒有真實依據和數據支援的情況下,在其一款普通防霾口罩外包裝袋上寫有“通過美國尼爾森實驗室權威認證BFE(細菌過濾效率)99.9%”,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1月28日,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調查。
九、義烏市瑾誠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淘寶網店“瑾城家居專營店”上銷售一款普通防霾口罩産品,在産品詳情介紹中標注“KN95口罩”字樣,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1月30日,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調查。
十、臨海市金某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淘寶網店“ULG島叔眼鏡工作室”發佈“專家鐘南山推薦超大框防風鏡防飛濺口水唾沫男女擋煙灰汽車護目鏡”等內容,並在同一網頁上傳了含有文字內容的動圖(動圖內容為國家衛健委赴武漢專家組成員、北京大學第一醫院王廣發個人微網志披露自己可能是未戴護目鏡導致感染病毒),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臨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王世琪 通訊員 朱韻 沈雁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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