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余姚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間聚眾賭博案。這也是全省首例宣判的疫情防控期間聚眾賭博案。
余姚男子葉某某在自己家中擺放2張自動麻將機,供段某某、吳某某、黃某某(均另案處理)等人多次以“衝擊麻將”形式聚眾賭博,並從中抽頭獲利人民幣9000余元。2020年2月3日,被告人葉某某被抓獲。庭審中,被告人葉某某對指控的事實、罪名沒有異議。
據悉,這也是余姚市公檢法聯合出臺《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快速反應機制工作規定》以來首例宣判的涉疫情刑事犯罪。秉持“優先辦理、從嚴從快”的原則,余姚法院于2月7日下午受理該案後,依法適用速裁程式進行審理,從立案到宣判不到24個小時。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葉某某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抽頭獲利,其行為已構成賭博罪,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間聚眾賭博,妨害疫情防控工作,應從嚴懲處。根據刑法第303條的規定,依法判處被告人葉某某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浙江新聞+】
法官説法
在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關鍵時期,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相關部門三令五申,嚴厲禁止一切公眾聚集活動。余姚市正在嚴格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防控策略,深入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特別是把聚集性疫情防控作為目前防控工作的重點之一。
本案中被告人罔顧疫情和禁令,無視疫情傳播的危險性,依然聚眾賭博。法院對被告人葉某某判處拘役五個月,並處以罰金五千元,係在正確運用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充分體現了依法從嚴懲處的精神。
我們借此向社會發出警示:疫情防控事關全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請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任何違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為疫情防控工作“添堵”的行為,都將有可能涉嫌犯罪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浙江日報 | 撰稿:錢祎 邵巧宏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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