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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5條指導意見穩步推進浙江外貿出口企業復工
中國網 · 浙江省商務廳 | 發佈時間2020-02-05 20:35:35    

   浙江省商務廳發佈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外貿出口企業復工的指導意見,全文如下。

  各市、縣(市、區)商務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企業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確保全省外貿出口企業有序復工,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總體要求

  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工作來抓的要求,把握“四對關係”,聚焦“五個更加”,落實“十個最嚴”措施,堅持有序放開受控,穩步推進外貿出口企業復工,確保企業平穩過渡。

  二、指導外貿出口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外貿出口企業要按照我省《關於印發返崗返工返學人員健康監測防控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認真加強返崗返工人員健康監測工作。企業復工前需根據衛健部門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和自控機制,對擬新聘用人員,要嚴格核查其過去14天內的流動情況並做好登記體檢等工作,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辦理入職手續。商務部門要指導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復工企業防疫物資的協調保障工作。

  三、引導外貿出口企業做好復工

  (一)制定復工具體操作細則。縣(市、區)商務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嚴格按照《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企業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市、縣(市、區)政府出臺的相關實施意見,對轄區外貿出口企業復工落實行業主管職責,明確企業復工備案應上報的具體材料和程式,通過媒體宣傳和社會公告等形式,及時告知轄區相關企業,確保符合條件的外貿出口企業能夠按時申請復工。

  (二)有序推進企業復工。縣(市、區)商務部門要根據當地實際,對“重要出口企業”作出具體規定,在核準復工企業時,對重要出口企業給予優先安排。

  (三)關注輿情回應企業關切。各級商務部門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援全省外貿出口企業恢復生産。要及時了解企業復工的困難,抓緊出臺幫助企業保障生産的政策措施,重點解決好外貿出口企業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員工返工等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公開聯繫諮詢電話,暢通服務渠道,對企業真關心、真幫助。

  (四)加強對復工企業的監測。各縣(市、區)商務部門要嚴格落實對本地企業疫情防控負總責、各企業對本企業疫情防控負主體責任等屬地管理原則,在省級疫情一級響應解除前經核準同意復工的企業,屬地縣(市、區)商務部門每日要落實專人駐點或巡迴現場督促檢查復工企業落實疫情防控的各項措施。要建立復工企業的清單制度,督促檢查復工企業建立臺賬制度。對弄虛作假或措施不力的企業要及時果斷制止,依法嚴肅追究責任,確保企業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五)引導外貿出口企業增強信心。疫情發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週密部署,全國、全省形成了全面動員、全面部署、全面加強疫情防控的局面,相信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疫情防控工作必將取得決定性勝利。全省外貿出口企業經過中美貿易摩擦的考驗和疫情防控的磨練,必將以更加昂揚的鬥志恢復生産,以更加高效的工作彌補損失,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為全省開放型經濟進一步發展增光添彩。

  浙江省商務廳

  2020年2月4日

來源:中國網    | 撰稿:浙江省商務廳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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