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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法院審理首起“預重整”轉重整案
法制日報 · | 發佈時間2019-07-16 16:47:35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法院首例“預重整”轉重整案件暨浙江港奧機械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件第一次債權人會議近日召開。本案係湖州地區法院審理的首起“預重整”成功轉重整案件,亦是德清縣法院自協調建立全縣破産企業預重整府院聯動機制後首個運作成功案例。

  2019年4月1日,德清縣法院裁定受理浙江港奧機械有限公司重整申請。截至2019年6月13日,共9家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申報金額合計59154731.35元。管理人對申報的債權進行了審查並編制了債權表,其中確認債權9家,確認金額為57527195.35元。其中破産管理人引入戰略投資人杭州余杭長鳴金屬管件有限公司戰略資金47000000元,債務清償率高達70%,實現股權100%收購。

  破産預重整是指債務人企業在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之前,在政府、法院監督、指導下,與債權人、重組方戰略投資方等利害關係人就債務清理、營業調整、管理層變更等共同擬定重整方案,然後再將形成的重整方案帶入由法院主導的重整程式由法院審查處置,最後能獲得重生的方式,也稱為“法庭外重組+法庭內重整”。德清縣法院積極探索以“司法為主導、市場為導向”的企業破産預重整新路子,並牽頭建立全縣破産企業預重整府院聯動機制,成立由全縣23個部門組成的企業破産預重整處置工作協調小組,在涉及稅收、工商登記登出、職工權利保障、相關權利移轉、聯合打擊逃廢債等多方面相互配合,嚴格落實各項保障措施,以有利於從助推企業轉型升級的角度,充分發揮破産預重整救治功能,整合庭外重組與庭內重整雙重優勢,利用法律優勢降低企業私下兼併重組的法律風險。該案由德清法院院長方海明親自擔任審判長,組建“3+1+1”專業審判團隊,分別召開業務研討會3次,法律難點論證會4次,逐一攻克難關。浙江港奧機械有限公司在破産臨時管理人風險管控下,以及審判團隊的指導監督下,與大多數債權人達成債務化解方案,並與戰略投資人杭州余杭長鳴金屬管件有限公司達成戰略投資協議,執行具有市場可期待性的經營方案,最終經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完成戰略投資人100%股權收購,成功實現轉型升級。(王春 沈隆吉)

 

來源:法制日報    | 撰稿: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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