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石家莊市欒城區辦理一起校外培訓機構行政處罰案件,完成首例罰款,對違規校外培訓活動形成了有效打擊和震懾。據了解,這也是河北省行政部門對校外培訓機構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2023年11月22日,欒城區教育局聯合欒城區公安分局冶河派出所在“安全守護”專項檢查行動中發現某機構在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展幼小銜接類校外培訓。欒城區教育局當場依法責令該機構立即停止培訓行為,退還所收費用,做好家長的宣傳解釋工作。
2023年12月12日,經復查,該機構仍在開展幼小銜接類校外培訓,該機構行為違反了《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事實確鑿。教育局執法人員當場告知該機構違法事實、依據、處罰內容和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依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向該機構下達校外培訓監管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機構處3000元罰款。
2023年12月19日,該機構繳納了罰款並完成整改。欒城區教育局在全區進行通報。
“石家莊市欒城區開出的這張罰單,也是全省第一張對違規校外培訓的罰單。”河北省教育廳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處處長劉殿波介紹。
2022年12月,河北省教育廳等五部門印發文件,提出加強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工作,規範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行為,推進依法行政,開展聯合執法。
目前,河北省教育行政部門校外教育培訓監管人員中已經有575人取得了行政執法證件,基本達到每個區縣至少兩名校外教育培訓行政執法人員。這些監管人員與公安、市場監管等其他行政執法人員一起不定期對校外培訓開展執法檢查,確保“雙減”工作成效不打折扣。
來源:中國教育報 | 撰稿:周洪松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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