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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杭州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方案公佈!
發佈時間 | 2024-01-04 15:33:39    

   1月3日,杭州市教育局發佈關於印發《杭州市教育局進一步推進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實施方案表示,2023年秋季學期開始,全市各小學全面開展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

  劃一下重點:

  1.學業水準的評價可分A、B、C、D(優秀、良好、合格、尚需努力)四個等級,過程表現、成果作品等其他評價指標可分A、B、C(優秀、合格、尚需努力)三個等級,分年級或學段制定相應的等級操作標準,科學確定學科總評的等第比例。

  強化教師評語評價,注重對學生學習過程的觀察、記錄和分析,突出激勵和指導的功能。

  2.各地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區域性學業水準統考統測,不進行學業成績的校際比較,不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為評價學校的依據。

  探索建立適應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的學校辦學品質評價體系。各地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區域性學業水準統考統測,不進行學業成績的校際比較,不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為評價學校的依據,完善家長滿意度評價,構建良好的教育生態。

  強化督查,對組織區域性統考,並對學校和學生進行成績排名的,在績效考核中給予降等或取消考核。

  3.探索建立育人為本、素養導向的教師績效評價體系,不簡單以學生學科考試成績、升學率評價教師。

  建立教師作業設計、教師評語評比機制,提升教師作業設計、命題水準和評語水準,引導教師深入學習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把握學生評價品質要求。

  4.完善學業水準評價方式,一、二年級不進行期末紙筆考試,積極開展活潑多樣的實踐性評價;三至六年級降低紙筆考試在學業評價中的權重,提升紙筆考試評價的品質,結合學科特點開展實踐性評價。

  5.不以任何形式公佈學生的成績及排名,淡化學生間的橫向比較,有效減輕學生過重的學業負擔。

  以下為全文——

  杭州市教育局進一步推進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和深化新時代義務教育改革發展的系列文件精神,根據浙江省教育廳印發的《關於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的指導意見》和《浙江省義務教育課程實施辦法(試行)》,結合杭州市教育改革實際,現就進一步推進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育人為本,建立面向全體學生、體現素養導向、強化過程體驗、促進主動學習的小學生綜合評價制度,推動形成實施素質教育的長效機制,助力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則

  堅持立德樹人,落實五育融合、全面發展的素質教育根本要求,破除“唯分數”“唯升學”傾向。

  堅持遵循教育規律、學生成長規律,健全簡便易行、利於操作、科學合理的小學生綜合評價體系。

  堅持課程、教學評價相一致,豐富評價方式,加強過程評價,推進分項評價和表現性評價,探索實踐性評價、協商式評價和增值評價,注重評價內容的豐富性、評價方式的適切性、評價主體的多元性。

  三、優化學生綜合素養評價體系

  1.完善各維度評價標準。小學生綜合評價包括品德表現、學業水準、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實踐等五方面內容,根據學生不同階段的身心特點,科學設計各維度不同學段的表現目標要求;全面推進基於核心素養、關注學生學習興趣、態度與習慣等表現的學生學業水準評價體系,建構具體化、可操作、體現學業水準進階的學科學業品質標準;探索建立勞動清單制度,明確各年段學生參加勞動的具體內容和要求。

  2.完善評價方式。加強過程性評價,健全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重視學生日常表現和突出表現,建立日常監測和專項素質測試相結合的考查機制,探索學生、家長、教師及社區等參與評價的小學生綜合評價方式,促進“教—學—評”有機銜接。

  3.優化評價結果的呈現。全面推進等級評價,採用分項等級、客觀記錄或評語的方式進行小學生綜合評價,充分體現評價的激勵診斷功能。學業水準的評價可分A、B、C、D(優秀、良好、合格、尚需努力)四個等級,過程表現、成果作品等其他評價指標可分A、B、C(優秀、合格、尚需努力)三個等級,分年級或學段制定相應的等級操作標準,科學確定學科總評的等第比例。強化教師評語評價,注重對學生學習過程的觀察、記錄和分析,突出激勵和指導的功能。完善綜合報告評價,鼓勵各校參考浙江省教育廳提供的《小學生發展綜合報告單》基本樣例進行創造性設計與運用,建立學生成長記錄檔案,全面呈現學生發展狀況和努力方向。

  四、健全綜合評價改革管理體系

  1.健全區域評價。將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納入區域教育業績考核,探索建立基於核心素養、“五育”融合的區域教育品質評價體系。強化督查,對組織區域性統考,並對學校和學生進行成績排名的,在績效考核中給予降等或取消考核。

  2.完善學校評價。探索建立適應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的學校辦學品質評價體系。各地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區域性學業水準統考統測,不進行學業成績的校際比較,不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為評價學校的依據,完善家長滿意度評價,構建良好的教育生態。

  3.完善教師評價。探索建立育人為本、素養導向的教師績效評價體系,不簡單以學生學科考試成績、升學率評價教師。建立教師作業設計、教師評語評比機制,提升教師作業設計、命題水準和評語水準,引導教師深入學習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把握學生評價品質要求。

  五、落實綜合評價改革重點工作

  1.全面推進評價改革。2023年秋季學期開始,全市各小學全面開展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評選30所以上市級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示範校,定期組織開展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經驗推廣會,鼓勵各地在認真總結前期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積極推廣成熟經驗,指導各校認真制定改革方案,結合學校教育教學的實際情況,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實施方案,建立科學、易行、有特色、有實效的學業評價體系。

  2.強化考試管理。在2025年秋季前完成各考試學科學業品質標準及命題題庫建設,建立健全自主命題的試卷評審制度。完善學業水準評價方式,一、二年級不進行期末紙筆考試,積極開展活潑多樣的實踐性評價;三至六年級降低紙筆考試在學業評價中的權重,提升紙筆考試評價的品質,結合學科特點開展實踐性評價。不以任何形式公佈學生的成績及排名,淡化學生間的橫向比較,有效減輕學生過重的學業負擔。

  3.強化數字賦能。逐步擴大資訊技術支撐的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試點範圍,探索開展學生各年級學習成長情況全過程縱向評價、德智體美勞全要素橫向評價。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建設網路評價平臺,應用人工智慧、大數據等現代資訊技術,完善過程評價,集中記錄學生成長軌跡,全面展示學生的綜合素養。

  六、健全綜合評價改革保障機制

  1.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是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的管理主體,要將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融入“雙減”工作體系,完善小學生綜合評價的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制定區域推進方案,統籌、協調、指導學生綜合評價工作的開展。

  2.強化評價培訓。採用經驗介紹、案例分析、現場展示、主題論壇、專題研修等方式,加強教師評價能力培訓,將小學生綜合評價相關知識、能力和作業設計等納入小學教師崗位培訓內容;教科研部門要發揮學術引領作用,設置專項課題,及時總結和推廣評價改革成果;各級教研部門要將綜合評價納入教研員定期教研內容,解決教師在綜合評價中面臨的實際問題。

  3.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多種途徑,向家長、社會宣傳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的重要意義、小學生綜合素養測評的方案和具體操作辦法,引導家庭積極配合學校綜合評價工作,努力形成學校、家庭、社會共同推進素質教育的強大合力,構建良好教育生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來源:潮新聞    | 撰稿:金丹丹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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