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營造良好的教育氛圍和生態,近日,廣東省教育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全省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活動的通知》。《通知》明確,競賽結果不得與招生入學、評獎評先掛鉤。
《通知》強調,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未經核準,不得組織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國際競賽活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從嚴監管面向中小學生的國際競賽活動,嚴查學校、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參加違規舉辦的國際競賽活動的行為。
《通知》指出,廣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全國競賽活動廣東賽區的主辦單位及時向廣東省教育廳報備。同時,持續規範全國白名單賽事活動在廣東(賽區)舉辦的各項子賽事活動。
廣東各地中小學校不得組織參加清單(白名單)以外的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不得為違規競賽提供場地、經費等條件。
來源:中國教育報 | 撰稿:劉盾 通訊員 范洋源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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