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帖稱,浙江武義縣發佈通知,外地戶籍人員的孩子如果要在當地上小學必須按照積分高低來。除了居住年限越久積分越高外,還可以通過無償獻血、造血幹細胞採樣、向慈善機構捐款等方式獲取積分,其中每獻血100毫升得2分,最高可通過獻血得30分。
雖説當地作出解釋,積分制並非只有獻血、捐款兩個加分項,但把子女上學和家長獻血、捐款、志願服務捆綁的做法,還是讓人感覺不適。
義務教育法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也就是説,不管是不是本地戶籍,只要是孩子跟隨父母親在當地生活,就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當地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孩子入學。即便是涉及到擇校,也應該把居住地、居住年限等作為比較的條件。實在無法協調,也可以在熱門學校進行隨機搖號,給每個孩子均等參與機會,同時還應保證未搖中的孩子仍能享有受教育的權利。
把家長獻血量、捐款數額、志願服務時長與孩子上學捆綁,看似在鼓勵家長投身愛心公益事業,實際上可能會讓人誤解,是在變相“逼迫”家長通過獻血、捐款等方式為孩子謀取優質教育資源。而這樣的結果只會造成更多的不公平。更何況,這樣的捆綁已經涉嫌違反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
來源:新華日報 | 撰稿:胡波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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