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住有宜居,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發展,切實支援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多孩家庭等住房問題,3月27日,麗水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正式印發《麗水市區落實住有宜居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發展政策意見》。
具體條款如下
一、延續麗房健康發展〔2022〕1號、2號相關政策,其中購買商品住房給予交易稅費留存地方部分60%補貼時間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
二、自政策發佈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針對18-35周歲青年人群購買市區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套給予住宅産權面積對應購房款1.5%的安居購房補貼,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
三、自政策發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市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麗水市戶籍二孩家庭給予一次性5萬元/套的購房補貼,三孩家庭給予一次性10萬元/套購房補貼。
四、全面落實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麗水市範圍內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五、繼續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職工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雙繳存職工最高限額由80萬元上調為100萬元;單繳存職工最高限額由40萬元上調為60萬元。職工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雙繳存職工最高限額由60萬元上調為80萬元;單繳存職工最高限額由30萬元上調為50萬元。推出多孩家庭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
六、大力推廣“帶押過戶”業務,推動二手房市場規範發展。
七、自政策發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市區在售商品房住宅項目,辦理預售許可證滿一年未售罄的商品房,可申請備案價5%以內的上浮價格調整、10%以內的下浮價格調整;辦理預售許可證滿兩年仍未售罄的商品房,可申請備案價10%以內的上下價格調整。申請預售的商品房(含首開和續推),“每期預售建築面積不少於2萬平方米”調整為“每期預售建築面積原則上不少於1萬平方米”。
八、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使用條件,將原政策“主體結構完成前,監管資金留存比例不得低於55%;竣工驗收備案前,監管資金留存比例不得低於20%;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完成前,監管資金留存比例不得低於10%。”調整為“主體結構完成前,監管資金累計申請使用額度不得超過監管額度的40%;竣工驗收備案前,累計申請使用額度不得超過75%;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完成前,累計申請使用額度不得超過85%”。推廣落實商業銀行出具保函置換預售資金有關政策。
九、加強金融支援服務力度。落實好新發放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等政策,持續做好住房開發項目和購房融資需求對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發展。運用保交樓專項借款和貸款支援計劃等金融工具,助力符合條件項目風險市場化出清。提高貸款審批發放效率,積極滿足新市民等群體合理購房融資需求。按合同約定做好客戶住房按揭貸款提前還款服務工作。加強還款資金來源分析,做好違規挪用經營貸、消費貸風險提示。
來源:潮新聞 | 撰稿: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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