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反詐壓力增大,銀行出臺的“取款2萬要向派出所報備”“線上交易額度下調”等一系列賬戶監管措施頻頻引發熱議。
“突然發現,我轉賬額度被降低了!給我媽轉大額轉不了了……”王女士在社交媒體上的“吐槽”,引發了不少網友的共鳴,多位網友表示,最近也有被“降額”的經歷。而“交易限額被調降”的相關話題,也成為了近期的熱搜話題。
有網友稱,自己用了20年的銀行卡被限額5000元;有網友支付房租時發現賬戶非櫃面支付日累計金額上限為1000元,交房租都不夠;還有一些網友表示,限額成功遏制了他的消費衝動,有人稱,“一想到提額還要去營業廳,就不想消費了”。
多家銀行下調非櫃面交易限額:
打擊電詐,防範資金損失
據中國證券報,7月以來,來自浙江、山東、山西、河北、遼寧、貴州等地的多家銀行發佈公告稱,調降部分客戶的非櫃面渠道交易限額。對於調整對象,各家標準有所差異,部分銀行明確為在該行開立6個月以上未發生業務的I類賬戶,部分銀行則表示為目前網銀限額與賬戶交易流水有明顯不符的賬戶等。
談及調降緣由,多家銀行表示,為加強個人銀行賬戶的管理,降低客戶資金損失的風險,同時也是為了落實監管部門關於個人銀行賬戶實行分類分級管理的要求。若非櫃面限額無法滿足客戶的使用需求,客戶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銀行卡(折)等證明材料到銀行營業網點辦理額度調整。
據證券日報,今年以來,中國銀行(4.770, 0.07, 1.49%)、華夏銀行(6.510, 0.13, 2.04%)、江蘇銀行(7.820, 0.20, 2.62%)等銀行都對非櫃面渠道支付交易限額進行了調整。7月5日,中國銀行大連市分行、哈密市商業銀行烏魯木齊分行發佈公告,動態調整個人結算賬戶非櫃面渠道業務限額,涉及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網關支付、快捷支付、POS、ATM等渠道發起的賬戶付款業務。具體而言,銀行將根據賬戶使用情況,按照“銀行賬戶功能與賬戶風險等級相匹配”的原則,差異化動態調整賬戶非櫃面渠道業務限額。
7月4日,江蘇銀行常州分行、華夏銀行南寧分行等機構也發佈相應通告,開展個人結算賬戶非櫃面支付限額調整工作。對於下調原因,上述銀行在公告中解釋稱,降低非櫃面渠道的交易限額是加強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騙違法犯罪活動的工作要求,也是防範資金遭受詐騙損失的必要手段等。
星圖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薛洪言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銀行調整賬戶非櫃面渠道支付限額主要基於防範電信網路詐騙或反洗錢需要,通過系統模型實時監控賬戶支付轉賬情況,對於出現異常的賬戶觸發限額調整機制。此外,一些長期不用的睡眠賬戶,也可能會被銀行調降限額,需要去櫃面進行再激活。
業內人士表示,銀行對非櫃面渠道支付交易限額進行調整主要還是風險防範,對部分經常進行網上交易的或者是存在可疑交易的賬戶進行適當的限額管理,有助於降低客戶的風險,同時也降低銀行自身風險。
銀行反詐“誤傷”客戶時有發生
專家:
部分措施簡單粗暴
值得關注的是,近幾年,銀行卡被凍結、轉賬限額調低等類似事件大量出現,時常成為網路吐槽的熱點。事實上,銀行已經成為反洗錢、反詐騙的“前沿陣地”,不少銀行均有凍結卡內資金、降低轉賬限額等方面舉措。
據界面新聞報道,上海的蘇先生就有類似遭遇,他在沒有得到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工資卡每日轉賬限額被下調到500元。蘇先生打電話給網點,工作人員解釋説,這是支行的行為,為了保證卡內的資金安全和反詐騙。如果想要恢復額度只能到營業網點去辦理。
“之前也有其他銀行卡有類似情況,但多數都是使用較少的銀行卡,工資卡日常使用比較頻繁,而且馬上就要還房貸了,不能理解銀行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限制工資卡額度,如果急用錢的時候該怎麼辦?”蘇先生非常不理解。
而北京的王女士也遇到類似情況,她在需要歸還消費貸時才發現,銀行賬戶轉賬限額被調低了,只能單筆轉賬5000元,且每日限額2萬元。“卡裏有錢卻轉不出去,貸款差點逾期。”
今年5月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修訂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是自2007年1月起施行的反洗錢法將迎來首次重大修改。修訂草案中明確全面貫徹了“風險為本”的監管理念,要求各反洗錢主體積極採取預防性的反洗錢風險管理措施,比如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開展客戶盡職調查、掌握客戶受益所有人資訊、完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反洗錢特別預防措施等。
業內人士表示,儘管相關業務調整可能會給部分用戶帶來不便,但金融業務的嚴監管仍會是大勢所趨,特別是電信詐騙高發區,相關規定會相比其他地區更加嚴格。
銀行應該如何在反詐和便利性之間達到平衡?為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了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董希淼表示,商業銀行的確承受落實公安部門和金融管理部門反電信網路詐騙工作的巨大壓力。但銀行本身的內部管理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不同銀行做法差異很大,個別銀行忽視客戶體驗,片面強調落實反電信網路詐騙工作,採取過於嚴苛的賬戶管理措施,部分措施簡單粗暴,給客戶帶來諸多不便,對較多客戶造成“誤傷”。
他進一步指出,銀行等金融機構應以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為依據,不能超過法律法規對客戶提出額外、無理的要求,不得將公安部門備案、審核作為開立賬戶、支取現金的前提。同時,銀行應提高工作精準度,充分運用技術手段,優化模型,精準排查,儘量降低“誤傷”的比例。如果發生“誤傷”,應採取更人性化的救濟措施。如優化工作流程,以線上和線下結合的方式,便利用戶辦理解除限制手續。
董希淼表示:“公安機關也應優化工作理念和機制,保護好公民合法權益。公安機關不應超出法律規定干涉銀行正常業務辦理,對賬戶取現、限額、凍結等行為應更加審慎。建議將凍結賬戶的許可權上收到省級公安機關,並建立監督機制。切勿以‘我是為你好’為由,隨意給公民打電話或約談,更不能隨意限制、凍結普通公民賬戶,對錯誤限制、凍結情況應進行賠償。同時,合理簡化解凍手續。”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 撰稿:段煉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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