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微信公眾號“寧夏市場監管”消息,紮實推進全區肉類産品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發揮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形成打擊肉類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寧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集中發佈第一批肉類産品違法違規案例。
其中,中衛市小沈海鮮店因經營摻假牛羊肉卷被通報。通報指出,雞肉、鴨肉混合部分羊油、牛油經加工條理為風味牛羊肉,再經過刨切冒充牛肉卷和羊肉卷,是一種違法行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對打擊此類違法行為有明確條款規定。
“嚴厲打擊肉類産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今年4月啟動,國務院食安辦、公安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表示,專項行動將納入市場監管領域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著力保障肉類産品品質安全。
案例一:寧夏新瑤獨一爪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産許可從事食品生産活動案
2024年4月,賀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寧夏新瑤獨一爪食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未取得食品生産許可證擅自從事預製調理肉製品生産加工活動的情形。2024年6月,賀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6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吳忠市紅寺堡區馬俊文糧油經營部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檢疫的肉類案
2024年3月,吳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紅寺堡區分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當事人馬某某在位於紅寺堡區新莊集鄉紅川村65號的吳忠市紅寺堡區馬俊文糧油經銷部內經營的牛羊肉沒有檢疫標誌,也無法提供隨行的動物産品檢疫合格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吳忠市市場監管局紅寺堡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經營的牛肉69.75公斤、羊肉29.6公斤;沒收違法所得1698.5元;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愚中人火鍋店假冒“鹽池灘羊”侵犯消費者權益案
2024年5月,石嘴山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檢查發現大武口區愚中人火鍋店門頭牌匾標有“愚人火鍋鹽池羊肉涮煮專門店”,在其店堂內墻面標示了“鹽池灘羊”宣傳等用語,執法人員在該店後廚冰櫃中發現當事人所銷售鮮切羊後腿和高鈣羊肉分別從寧夏康之汐食品有限公司、大武口區建林牛羊肉店購進,鮮切羊後腿産地為:寧夏平羅縣寶豐鎮,高鈣羊肉産地為: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以上羊肉類産品均不是來自寧夏鹽池。石嘴山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中衛市小沈海鮮店經營摻假牛羊肉卷等多項違法行為案
2024年3月,中衛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中衛市小沈海鮮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給盒裝牛羊肉卷加貼標簽。執法人員依法查封涉案物品,抽樣送檢3種規格牛羊肉卷。經檢驗,其中2種牛羊肉卷檢出鴨源性成分。經查,當事人存在經營摻假牛羊肉卷,經營禁止目錄食品等多種違法行為。中衛市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給予該店責令停産停業15日,沒收違法所得12861元,罰款111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固原市西吉縣單某某無證無照經營牛頭、牛蹄及牛雜案
2024年4月18日,西吉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單某某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在未辦理《營業執照》、《食品生産經營登記證》的情況下經營牛頭、牛蹄、牛雜,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立即改正,並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2024年4月23日,西吉縣市場監管局聯合縣農業農村局、縣公安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單某某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經營的牛頭、牛蹄、牛雜19副,共計475kg,當事人仍不能提供該經營場所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産經營登記證》及辦理證照受理回執證明。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1900元,罰款70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朱軒 實習生 陳浩宇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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