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國家藥監局官網通報了3起化粧品典型案例。
國家藥監局在通報中表示,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藥品安全的決策部署,紮實推進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持續加強化粧品監管工作,嚴厲打擊化粧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切實維護公眾用粧安全。現將3起化粧品典型案例資訊通報如下。
一、黃山花千雨露化粧品有限公司更改化粧品使用期限案
2023年8月,安徽省黃山市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對黃山花千雨露化粧品有限公司開展調查。經查,該企業更改了“花兒語露積雪草純露”化粧品的使用期限。上述行為違反了《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依據《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四項等規定,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該企業行政處罰。
二、常州愛之皂日用品有限公司擅自配製化粧品案
2023年5月,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對常州愛之皂日用品有限公司開展調查。經查,該企業擅自配製“香水”等化粧品。上述行為違反了《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依據《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五項等規定,常州市武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該企業行政處罰。
三、廣州舒蒂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回收的化粧品生産化粧品案
2022年9月,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廣州舒蒂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開展日常監督檢查。經查,該企業使用回收的化粧品“透蜜凈透水光精華泥膜”生産化粧品。上述行為違反了《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依據《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三項等規定,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該企業行政處罰。
來源:潮新聞 | 撰稿:劉芫信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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