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於北京市朝陽區的中國黃金富力廣場店關店消息引發關注。該店為中國黃金的加盟店,多位消費者在此常年辦理黃金託管業務,因關店造成不同程度財産損失。
4月1日,中國黃金集團黃金珠寶股份有限公司(中金珠寶)公開回應,表示將先行對有關消費者進行墊付,並將加強對加盟業務的準入控制和監督管理。
“消失的黃金”背後,凸顯哪些行業亂象?黃金投資又該如何避免“踩坑”?記者進行了調查。
中金珠寶:已組建專班 對接墊付工作
近日,有消費者反映中國黃金富力廣場店撤店失聯,託管的黃金無法取回。
一位王姓市民説,她于2016年在該店購買了價值23萬元的實物黃金,當時店內提供黃金託管服務,每400克黃金一年返現10克的“寄存利息”。今年2月,王女士想辦理續存時,卻發現門店已經關閉。
多名消費者遭遇類似情況。讓他們“踩坑”的是一項名為“金條無憂預訂”的託管業務:在一次性交清貨款後不拿走金條而是由金店託管,購買時每克能減免一定費用,還能按比例返還一些黃金産品作為“寄存利息”。
據了解,涉事金店突然關店後,一些消費者報案,有的消費者託管黃金價值不菲。目前,加盟金店實際控制人楊某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羈押,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4月1日,中金珠寶發佈公告作出回應,表示將先行對有關消費者進行墊付,並將加強對加盟業務的準入控制和監督管理。
4月2日,中金珠寶在給記者的進一步回復中表示,中金珠寶已組建專班,成立多個工作小組,工作人員正在對接墊付工作。記者3日從一位維權消費者處獲悉,2日晚已有消費者陸續接到通知去辦理相關手續。
此外,記者2日走訪多家位於北京的中國黃金加盟店時發現,這些門店均已在醒目位置張貼海報,提示“本品牌不開展任何形式的産品保管服務、不開展任何形式的售後回租等籌集資金或衍生融資業務”。
凸顯違規開展業務、加盟管理亂象
業內人士認為,上述中國黃金加盟店的黃金託管業務,已經有一定的金融屬性,相當於打著黃金託管旗號開展黃金資産管理業務。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2018年12月發佈的《關於黃金資産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顯示,黃金資産管理業務是指銀行、信託、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産管理機構、金融資産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接受投資者委託,將受託的投資者財産投資于實物黃金或黃金産品的金融服務。黃金資産管理産品僅限金融機構發起設立。
同時,對黃金資産管理産品投資的實物黃金應當進行登記託管,登記託管服務僅限金融機構和上海黃金交易所等經國務院、金融監管部門批准的黃金交易場所提供。
“金店並非金融機構,不具備開展黃金託管業務的資質。”北京市一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翼鵬表示。
中金珠寶相關負責人也表示,涉事金店擅自開展的“金條無憂預訂”業務,是中金珠寶明確禁止開展的未授權業務。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中國黃金加盟店出現違規操作、閉店跑路等問題,也説明對加盟店的日常管理和經常性監督缺乏力度,內控制度不甚完善。
近年來,包括中國黃金在內的多家品牌通過加盟店方式擴展業務。根據中金珠寶2022年年度報告,截至2022年,已開業門店3642家,其中加盟門店3537家,直營店僅105家。這家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顯示,將繼續拓展新店。
“加盟特許經營的模式有助於黃金生産企業擴大市場覆蓋面,但在實際運作中,不少黃金品牌方並不能約束加盟商的其他經營活動,甚至一些加盟商還同時運營多個品牌的加盟店,使得管理難度進一步加大。”一位黃金行業業內人士表示。
“如果品牌方盲目擴張,同時又缺乏高效的技術手段監督加盟店按照約定銷售産品、提供服務,一旦出現問題,會影響品牌價值和商業信譽。”北京航空航太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精武説。
中國黃金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張永濤3日表示,加強對加盟商的監管是黃金品牌方穩健經營的責任,黃金珠寶企業要加強準入審核,規範業務流程和制度建設;保證監管制度、措施的落實,定期巡店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揭示隱患、有效整改;加強對加盟商紀法和職業道德培訓,確保加盟商規範開展經營活動,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品牌信譽,保障黃金珠寶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中金珠寶表示,已經進行自查巡視工作,並加強培訓,讓加盟店更加了解非授權業務。未來將全面加強對加盟業務的準入控制和授權管理,並邀請消費者監督各門店的産品及服務。
黃金投資如何避免“踩坑”?
中金珠寶直面問題為受害者“先行墊付”,讓相關消費者松了一口氣。然而,黃金作為避險資産,並非沒有風險。近年來,一些經營者“渾水摸魚”甚至專門設置騙局,黃金投資亂象頻出。
山東警方去年破獲的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也是將黃金託管業務作為“道具”。
2021年12月,隋某某在山東省沂源縣註冊成立某珠寶有限公司,以“高回報、無風險”為誘餌,騙取客戶與某黃金集團有限公司簽訂託管黃金買賣合同。合同到期後,隋某某等人卻失聯了,公司提供的保險單也被證實是虛假的。據披露,該公司先後吸收數十名投資者的存款達600余萬元,造成群眾直接經濟損失400余萬元。
如何讓黃金投資更安心?
江蘇省南通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此前曾發佈提示,提醒民眾在投資黃金託管産品前,務必查證相關機構是否具備發行或代銷資質,摸清投資的實物黃金是否在金融機構或者正規的黃金交易所進行登記。
業內人士表示,對於黃金零售端違規從事金融業務,日常監管仍存難點。趙精武認為,除品牌方自身要加強對加盟商的監管外,行政監管部門要將監管關口前移,通過開展黃金及其飾品經營規範整治行動,加強對金店等場所摸排,發現問題嚴肅查處,維護市場秩序。
此外,投資者也需多做功課。“黃金是無息資産,實物黃金投資收益的實現只能通過低買高賣實現,變相支付利息的産品需要高度警惕。”黃金市場專家蔣舒指出,市場參與者要明確介入市場的目的,從而選擇更合適的投資或消費渠道。
來源:新華社 | 撰稿:魯暢 任軍 王希 陳雲富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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