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安徽省淮北市委原副書記操隆山被通報“雙開”,其縱容、默許配偶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3月18日,貴州省銅仁市人大常委會原副廳長級幹部陳代文被通報開除黨籍,其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利……領導幹部的家教家風不是個人小事、家庭私事,也關乎政治責任、社會責任,近日被通報的違紀違法案件中,不乏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親友牟利的情節,再次提醒黨員領導幹部要把家風建設作為人生必修課,正確處理好公與私、嚴與愛的關係。
近年來,相關黨內法規既從政治上對加強家風建設作出原則性要求,又針對具體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列出負面清單,堅決防止黨員領導幹部為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係人謀私利、搞特權。實務中,黨員幹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親友牟利存在多種情形,《條例》針對不同情況作了具體規定。
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利用黨員幹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這是近期發佈的相關案例中較為常見的類型。在2月29日、2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的相關通報中,廣東省委第十三巡視組原組長閆寶璋、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劉捍東皆被指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本人職權謀取私利。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在審批監管、資源開發、金融信貸、大宗採購、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産開發、工程招投標以及公共財政收支等方面謀取利益。這類情況中,黨員幹部主動利用手中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千方百計“搭臺子”為親友牟利。例如,湖南省常德市委原書記王群“一人掌權,全家用權”,其妻子經營“小圈子”,兒子放肆“提籃子”。最終,王群本人及親屬共6人被留置。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吸收存款、推銷金融産品、經營名貴特産類特殊資源等提供幫助謀取利益。在違規攬儲相關案件中,部分銀行為了提高業績,定向招收領導幹部親屬到銀行工作,借助這些“資源戶”關係吸收存款。為使親屬獲取高額獎勵,有的領導幹部便將管轄地區或部門的公共資金存儲到親屬所在的銀行,借此實現利益輸送。如1月30日,中國進出口銀行風險化解督導工作一組原組長朱燦璋被通報“雙開”,其中提到朱燦璋利用職權幫助親友吸收存款謀取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經營名貴特産類特殊資源”為新修訂的《條例》中增寫的內容。此前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多起黨員幹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親友經營高檔煙酒、玉石、蟲草、茶葉生意謀取利益相關案件。如茅臺集團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袁仁國利用手中權力違規批專賣店、批“後門酒”,其妻子和兒女違規經營茅臺酒,攫取鉅額利益。
相互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搞權權交易。此類權權交易行為中,違規為親友謀求職務晉陞情節較為常見。例如,中國投資公司原黨委委員解某通過其他公職人員出面説情干預,幫助外甥的朋友謀求職務提拔。為此,解某安排對方兒媳在其管理的公司挂名領薪。“選人用人程式看似合規,相對於權錢交易,具有一定隱蔽性。”經辦該案的海南省紀委監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四級調研員倫煒喆分析,有的權權交易行為不直接涉及實質性的財産內容,但在特定條件下,如在解某案中,能夠轉化為財産性利益。
黨員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或者雖實際工作但領取明顯超出同職級標準薪酬,黨員幹部知情未予糾正。安排縱容親友“吃空餉”現象仍時有發生,有的將取酬方式從“吃空餉”轉變為安排就業,表面看似以勞取酬,實則仍是利益交換。1月15日,中國工商銀行辦公室原副總經理級調研員、北京銀泉大廈銀達勞務服務中心原總經理侯進喜被通報開除黨籍,其中提到侯進喜違反廉潔紀律,要求管理服務對象為親友安排工作。“在這個案例中,侯進喜介紹安排特定關係人王某到其管理服務對象負責的物業公司工作,其後經侯進喜同意,王某多次違規獲得職務晉陞。”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第四審查調查室主任李樹其介紹。違規安排就業破壞了人事管理秩序,背後同樣是職權和影響力的濫用,應當嚴肅查處。
黨員領導幹部違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醫療、警衛等方面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係人謀求特殊待遇;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將應當由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其他單位或者他人支付、報銷。從近期通報的相關案例來看,有的黨員幹部特權思想仍然較為嚴重,如阜陽師範大學黨委原書記劉樹生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經劉樹生同意,其妻子長期借用某私營企業一輛轎車;雲南省楚雄州大姚縣教育體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薛亞與家人2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赴昆明、大理旅遊,相關費用由管理和服務對象支付。
離職或者退(離)休後利用原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從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為強化對黨員的全週期管理,《條例》新增第一百零六條,規範離崗黨員行為,這有利於進一步增強離崗黨員的黨性觀念和黨紀意識,做到離崗不離黨、退休不褪色。
家風家教清正是黨風政風清明的前提,對親屬子女嚴管嚴教,不僅僅是道德要求,更是政治要求、紀律要求,黨員幹部要帶頭髮揮崇德治家、修身守正的示範作用,時刻警惕腐敗之禍“不在顓臾,而在蕭墻之內”,真正做到樹好家風、管好家人、處好家事、建好家庭。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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