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李金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金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棄守政治責任,與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背道而馳,搞“七個有之”,污染地方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經商辦企業;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和公共財政資金分配;家風不正;“靠煤吃煤”,貪婪無度,官商勾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金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金柱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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