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兩名“中管”幹部被處理。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國務院國資委原副部長級幹部駱玉林,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清玉兩人被開除黨籍、取消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潮新聞注意到,駱玉林、周清玉兩人落馬時間十分接近,分別於5月17日、5月19日被查。此外,在兩人的公開通報中,均被指搞權色、錢色交易,大搞權錢交易,家風不正。
公開資料顯示,駱玉林曾長期在青海省任職。2013年5月起任青海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青海省政府國有資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委書記。2015年底,駱玉林被任命為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2018年之後,駱玉林還曾擔任國資委黨委第一巡視組組長、第三巡視組組長,先後對多家央企巡視並向反饋巡視情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1月16日發佈的通報指出,經查,駱玉林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裏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和旅遊活動;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私欲膨脹,唯利是圖,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向多名私營企業主放貸獲取大額回報,大搞權色、錢色交易;生活腐化墮落,家風不正,治家不嚴,對家人失管失教;毫無紀法底線,公器私用,以權謀私,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同日被處理的周清玉,則長期在銀行系統任職。
公開資料顯示,周清玉先後任中國農業銀行貴州省分行行長、股改辦常務副主任、三農業務總監等職。2011年,周清玉調任國家開發銀行紀委書記,5年後轉任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直至2022年被免。期間,周清玉還于2015年任中央第三巡視組副組長。
此次通報提到,經查,周清玉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性原則,棄守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大肆濫用監督執紀權,搞迷信活動,私藏、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原則,大肆干預、插手金融機構職工錄用工作,嚴重破壞選人用人制度;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特定關係人收受對方財物,大肆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插手貸款發放工作,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執紀違紀,甘於被“圍獵”,與不法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值得一提的是,近兩年來,國家開發銀行已經有多位高管被處理。
2021年1月,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胡懷邦因犯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2022年1月,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何興祥被“雙開”;今年7月,國開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王用生官宣被查。
來源:潮新聞 | 撰稿:季建榮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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