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一早,又有三名紀委“內鬼”被處理。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1月7日消息,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駐內蒙古銀行紀檢監察組原組長、內蒙古銀行黨委原委員馬寶林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山西省紀委監委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原組長周培斌被開除黨籍。
同日,廣東省惠州市委原常委、市紀委原書記李松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潮新聞注意到,這是5個月內第二位落馬的惠州市原紀委書記。今年6月2日,廣東省東莞市原正廳級幹部李汝求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官宣被查。2001年至2006年期間,李汝求曾任惠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公開資料顯示,2001年11月,李松出任惠州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正處級);5年後升任惠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直至2016年因達到任職年齡界限,不再擔任惠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職務;次年3月退休。
6月落馬的李汝求,1986年回到地方後,相繼擔任廣東省東莞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等職。2001年9月,李汝求調任廣東省惠州市,任惠州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2006年11月升任廣東省惠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次年1月去代轉正。
值得一提的是,在李汝求卸任惠州市紀委書記後,接棒者正是李松。此後兩人還在一起共事了近5年。
據廣東省紀委公開通報,李汝求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金、借用他人車輛;亦官亦商,違規經商辦企業;毫無紀法意識,把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審批和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今年10月,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李汝求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來源:潮新聞 | 撰稿:季建榮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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