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
最新原創 專題 新經濟 曝光臺 中國訪談 中國三分鐘 沖浪特殊資産 潮評社 溫州 紹興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廬 文娛 元宇宙
您的位置:首頁 > 曝光臺 新聞詳情
浙江公佈網路直播行銷違法首批典型案例
浙江新聞客戶端 · 全琳珉 | 發佈時間2022-07-20 08:36:49    

   7月19日,記者從浙江省市場監管局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網路直播行銷行為規範監管,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行業規範健康可持續發展,今年4月下旬,浙江省市場監管局部署開展了網路直播行銷違法行為專項治理工作,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緊扣當前網路直播行銷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劍指網路直播行銷中虛假宣傳、發佈虛假違法廣告、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侵犯智慧財産權等十方面重點違法行為,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現將專項治理行動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佈。

  1.杭州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發佈違法醫療美容廣告案

  當事人委託第三方對其經營的醫療産品進行廣告直播推廣,利用廣告代言人為其經營的醫療美容項目作推薦、證明,同時在天貓旗艦店網頁上對其經營的醫療産品進行廣告宣傳,均未對醫療産品涉及的廣告內容報請有關部門進行廣告審查審批。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六條和第四十六條有關規定,構成醫療廣告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的違法行為和未經審查發佈醫療廣告的違法行為。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相關規定,2022年5月,杭州高新區(濱江)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當事人處罰款150000元。

  2.杭州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發佈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在網路直播推廣商品過程中,宣稱生産企業“奶酪博士是做高鈣蛋白食品的,有20年乳製品的經驗”,而該企業實際成立於2019年5月。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有關規定,構成第二十八條所指的發佈虛假廣告行為。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相關規定,2022年5月,杭州余杭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當事人處罰沒款180000元。

  3.杭州余杭區良渚街道某女裝店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案

  當事人在其淘寶店舖直播銷售標稱“LV”“愛馬仕”“古馳”等國際知名品牌服飾,商品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為市場價格的十幾分之一,甚至幾十分之一),且採用支付1元或10元郵費連結的方式而非直接按商品名稱進行銷售,累計銷售額314余萬元。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關規定。依據《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相關規定,2022年5月,杭州余杭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4.義烏市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案

  當事人在拼多多平臺內,通過網頁、直播等方式開展銷售活動,其譚氏小店有標識為“黃皮膚®”的艾草生薑膏産品在售,店舖內的商品名為“正品黃皮膚艾草生薑乳膏腳氣癢脫皮起泡皮膚乾裂止癢抑菌軟膏”,在拼多多平臺的商品圖片內還標有“抖音同款、授權正品、防偽可查”等字樣。上述産品經商標權利人鑒定非商標權利人公司所生産的産品,屬於侵權産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關規定。依據《商標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相關規定,2022年6月,嘉興南湖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5.諸暨市某珠寶首飾有限公司商業詆毀案

  當事人在抖音平臺直播賣貨過程中,宣稱“她直播帶貨中有人沒收到貨就給了差評,這是**珠寶找人幹的;**珠寶的‘短髮七七’‘柳三生’‘何大小姐’等幾個主播割韭菜,成本430元的馬貝珍珠要賣1280元”等內容,上述內容為擅自編造的虛假資訊,所稱的“**珠寶”為另一家從事珍珠及珍珠飾品等銷售的企業“浙江**珠寶有限公司”。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屬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行為。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三條相關規定,2022年5月,諸暨市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當事人處罰款500000元。

  6.義烏市某電子商務商行商業詆毀案

  當事人在抖音平臺直播賣貨過程中,宣稱“直播間賣假貨,老奶奶家,視頻裏面用假貨給你們砸,但直播間還是賣假貨,賣假貨出身的,但我是真的”等內容,上述內容為擅自編造的虛假資訊,所稱的“老奶奶家”為另一家從事珍珠及珍珠飾品等銷售的店舖“諸暨市**珠寶商行”在抖音網路平臺開設的直播間。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屬於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行為。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三條相關規定,2022年5月,諸暨市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當事人處罰款300000元。

  7.顧某某直播與所連結商品不符的內容案

  當事人係淘寶平臺直播間“傑潤珠寶”的直播行銷人員,其明知直播內連結銷售的珍珠是人為塞入染色淡水珍珠的情況下,仍宣稱上述珍珠是現場開蚌的天然珍珠,欺騙、誤導消費者。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第十八條有關規定,屬直播與所連結的商品不符的內容的行為。依據《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第三十條相關規定,2022年6月,諸暨市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對當事人處罰款20000元。

  8.金華某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違法生産銷售食品案

  當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産許可情況下,將購進的進口火腿整腿分割、切片、包裝後,打上包含他人食品生産許可資訊的標簽進行銷售。同時通過其抖音平臺賬號以直播銷售、視頻推薦等形式銷售其切片火腿産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第十九條有關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和《産品品質法》第五十三條相關規定,2022年6月,金華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159包切片火腿、18隻帶標簽的外包裝,並處罰沒款569300元。

  9.邱某某涉嫌使用偽造食品經營許可證案

  當事人通過微信向他人購買食品經營許可證並將其上傳至快手平臺的“緣來美食”直播號中充當營業資質,該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簽發人為溫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並蓋有溫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章。經溫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鑒定,係偽造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刑法》第二百八十條有關規定,根據《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相關規定,2022年6月,溫嶺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10.松陽縣某茶業有限公司違法生産銷售茶葉案

  當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産許可證的情況下,購進散裝茶葉自行分裝,在未經普洱市**茶葉有限公司許可的情況下,在茶葉外包裝上標示普洱市**茶葉有限公司生産及其食品生産許可證號,通過在抖音商城開設茶葉旗艦店進行網路銷售。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産品品質法》第五十三條有關規定,屬未經許可生産食品和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違法行為。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相關規定,2022年5月,松陽縣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當事人處罰沒款314915元。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全琳珉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