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從事虛假商業宣傳、未按規定實施生産經營過程式控制制等,遭央視“3.15”晚會曝光的“土坑”酸菜廠——岳陽市君山區雅園醬菜食品廠(下稱“雅園醬菜廠”)被罰款55萬元,吊銷食品生産許可證。
湖南省岳陽市君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當事人雅園醬菜廠存在以下違法行為:一是未按照規定實施生産經營過程式控制制。當事人採購食品原料時,對於無法提供合格證明的食品原料僅主要觀察色澤、大小、氣味、有無異物,未按規定對原材料進行檢驗,未履行查驗記錄義務,未對供貨者資質和原材料合格證明進行查驗,生産記錄不完整,出廠檢驗報告中理化指標的亞硝酸鹽,以及微生物大腸桿菌檢驗數據係當事人隨意編造,出廠檢驗記錄不完整。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構成未按照規定實施生産經營過程式控制制的違法行為。
另外,2022年3月3號,君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雅園醬菜廠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在檢查記錄表中記載的索證索票不全,未對購進的原料開展檢驗、記錄不齊全、記錄不規範、檢驗不及時等事項,遂當場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食品生産經營活動,限期一個月整改到位,復查合格後方可恢復食品生産經營活動。但是,當事人未按要求停止生産,而是繼續違規生産,君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3月15日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于2022年3月10日仍然生産“四阿哥酸豆角”1460件(每件10袋,1000克/袋),每件銷售價格23.5元,合計貨值金額34310元,具有有關規定所指的情節嚴重情形。
二是從事虛假商業宣傳。經查,當事人雅園醬菜廠在“老壇魚酸菜”包裝袋的産品説明中宣傳“老壇泡製二次發酵”,在“酸爽泡豆角”包裝袋上宣傳“老壇泡製更地道”,而當事人並沒有用於腌制酸菜的壇器,而是從農戶購進土窖腌制的酸菜和豆角作為原料。當事人購進酸菜和豆角的原料後,加工過程中也沒有二次發酵。宣傳的“老壇泡製二次發酵”“老壇泡製更地道”為虛假內容。
當事人印製了規格為400克/袋的“老壇魚酸菜”包裝袋100692個,至調查時還庫存72000個,已經使用28692個,銷售價格1元/袋,已銷售和未銷售金額為28692元。印製了規格為1000克/袋的“酸爽泡豆角”包裝袋10054個,至調查時還庫存3300個,已使用包裝袋6700個,銷售價格1元/袋,已銷售和未銷售金額為6754元。此兩種食品已銷售和未銷售金額合計35446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有關規定,構成虛假商業宣傳行為。
三是未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當事人投資人李建平、合夥人毛佳、産品品質負責人毛貽紅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於生産的食品未依法進行出廠檢驗,僅檢驗了感觀指標,《産品檢驗報告單》上理化指標的亞硝酸鹽,以及微生物大腸桿菌檢驗數據均為當事人隨意編造的數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有關規定,構成未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行為。
君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雅園醬菜廠未按照規定實施生産經營過程式控制制,且在責令改正之後,拒不改正,具有情節嚴重的情形,根據有關規定,對當事人岳陽市君山區雅園醬菜食品廠罰款5萬元,經發證機關岳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決定吊銷當事人岳陽市君山區雅園醬菜食品廠的食品生産許可證,限制李建平、毛佳、毛貽紅自吊銷食品生産許可的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産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産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産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雅園醬菜食品廠的虛假商業宣傳行為,已查實的食品銷售金額35392元,根據有關規定,君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責令當事人岳陽市君山區雅園醬菜食品廠停止違法行為,罰款50萬元。當事人李建平、毛佳、毛貽紅未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違法行為,本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由於當事人岳陽市君山區雅園醬菜食品廠2021年度虧損,投資人李建平、合夥人毛佳、産品品質負責人毛貽紅均沒有收入,對三人不給予罰款的處罰,但已經作出限制從業的行政處罰決定。
據2022年央視“3·15”晚會曝光,岳陽市君山區雅園醬菜食品廠收農戶土坑裏的菜,在車間裏,大批的酸芥菜被直接卸在地上。
此前,同被央視“3.15”晚會曝光的“土坑”酸菜加工企業湖南錦瑞食品有限公司已被給予停産處罰,兩負責人被罰款200萬元。
來源:中新經緯 | 撰稿:辛文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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