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信箱:
184042016@qq.com
最新原創 曝光臺 中國訪談 中國三分鐘 沖浪特殊資産 潮評社 溫州 紹興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廬 文娛
您的位置:首頁 > 檢測報告 > 焦點資訊 新聞詳情 A- A+
説好的“買雞排送飲料”,怎麼説沒就沒了?
發佈時間:2018-07-30 10:18:54    

  説好的“買雞排送飲料”,怎麼説沒就沒了?

  金黃酥脆的外殼,柔軟的內心,對於食肉動物和油炸愛好者來説,炸雞排簡直不能再愛了。

  “買雞排送飲料”?這樣的促銷活動,你是不是很心動?

  同樣心動的劉先生興高采烈地跑到雞排店,卻……

  近日,天臺縣消保委接到一起消費投訴,消費者劉先生稱天臺高速服務區一家雞排店堂廣告宣傳“買任意雞排一份,再送5元飲料1杯”,但其在該店買了一份雞排後,店員以該促銷活動已經結束為由,不再贈送飲料。

  消保委的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後立即趕赴該店就此事展開調查,該店主承認其店內大堂墻壁的顯眼位置確實挂有一副買贈促銷廣告,包含“買任意雞排一份,再送5元飲料1杯”的廣告內容,但未標明該促銷活動的起止期限。經詢問,該促銷活動從2017年9月開始,一直持續到今年6月底結束,但該活動結束後既沒有作出公告説明,也未及時撤除宣傳廣告。消保委的工作人員指出,該商家在促銷活動結束後沒有及時撤除廣告內容或作出公告説明,且不給消費者兌付獎勵的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的規定,屬於欺詐的行為,應當給與消費者相應的賠償。此事經過調解協商後,商家答應給與劉先生一次免費就餐的補償。同時,對於商家涉嫌廣告虛假宣傳的行為,縣市場監管局根據《廣告法》的規定予以立案查處。

  天臺消保委提醒廣大商家:店舖在做促銷廣告的時候應標明活動截止期限,或者在促銷活動結束時及時撤除相關廣告宣傳內容,以免向消費者傳導了錯誤的資訊,誤導了消費者,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來源:     | 作者:    | 責編:王思楊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浪潮評論
潮評社
國網傳播
微店
我要發稿
廣告合作
浪潮評論
潮評社
國網傳播
忠文創
我要發稿
廣告合作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話: 057187567897 京ICP證 0400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