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歡樂谷過山車“雪域雄鷹”項目發生車輛碰撞,造成多人受傷,引發廣泛關注。目前深圳市南山區相關部門已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並責令歡樂谷景區閉園整改。
近年來,類似過山車、大擺錘、極速飛車等大型遊樂項目,因瘋狂刺激、好玩解壓迎合了不少年輕人的追求,受到越來越多人青睞。然而,驚險刺激的另一面,伴生了更大的安全風險,也必須對應著更嚴格的、不容推卸的安全監管責任。遺憾的是,部分遊樂項目運營者沒有樹立起“安全生産大過天,隱患事故猛于虎”的責任意識,將經濟效益置於遊客的生命安全之上,導致類似歡樂谷變“傷人谷”事故屢有發生。
須知,這些大型遊樂設施與鍋爐、起重機械、電梯等一樣,都屬於特種設備。這類裝置之所以姓“特”,是因為它們一般具有在高溫、高壓、高空、高速條件下運作的特點,潛在危險性較大,往往不出事則已,一齣事就是人命關天的大事。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大型遊樂設施已逾2.5萬台(套),做好安全檢查和監管不容小覷。
事實上,為保證大型遊樂設施安全運作,我國相關立法還是比較完善的,也有具體的配套行政法規和規章,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遊樂園管理規定》,對大型遊樂設施的設計、製造、安裝、檢測、監督檢查等作出了明確要求。
遊樂設施運營者,本應嚴格以此為準繩,時刻將遊客的生命安全記在心中,做好遊樂設施運作檢查和日常維修工作,為遊樂項目編織一條牢固的“安全繩”。然而,一些運營者卻為了追逐利益,大型危險性遊樂項目説上就上,卻在安全監管上能減則減,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視而不見。
據報道,深圳歡樂谷過山車已經運作11年,此前就曾多次出現過彈射失敗的情況,就在事發前一天,該項目便出現過故障,導致遊客滯留十幾分鐘。不過運營者卻只經過簡單搶修,便讓設備繼續運作。這頓操作不禁讓人懷疑:過山車是否早就帶“病”運作?這種對安全管理的僥倖和鬆懈,置遊客的性命于不顧,是十分不負責任的行為。
禍患常積于忽微。此次事件再次敲響警鐘:守護遊客安全要落實到日常工作的點點滴滴中。等到嚴重事故發生後才來“亡羊補牢”,就為時晚矣。
此次事故也提醒,大型遊樂設施的安全檢測,不能僅停留在運營方的自檢階段,製造單位和主管技術部門的第三方檢測和監督,也必須及時跟上。同時,監管部門必須督促經營者將主體責任落到實處,對發現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堅決叫停整改,紮實做到責任不留白、監管真到位。只有多方合力,才能繫緊大型遊樂設施 “安全繩”,讓遊客在遊玩時真正“有驚無險”。
來源:潮新聞 | 撰稿:評論員 朱浙萍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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