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齊齊哈爾市第34中學體育館屋頂發生坍塌事故發佈最新消息:現場搜救工作結束,此次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
這是事故發生以來最為清晰的一次資訊發佈,之前都有些含糊其辭。
凡是事故發生後,都不外乎調查原因、安撫傷亡者家屬、處理責任人。
其實最重要的是,能不能更好地做好預警,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中!
央視視頻截圖
01
據媒體報道,經現場初步調查,與體育館毗鄰的教學綜合樓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違規將珍珠岩堆置體育館屋頂。受降雨影響,珍珠岩浸水增重,導致屋頂荷載增大引發坍塌。目前,教學綜合樓施工單位責任人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原因搞清楚了。只是,為什麼這麼明顯可能導致頂部坍塌的事沒有任何預防?或者説,工程本身就潛在風險?是諸多原因共同釀就的悲劇?
34中教學綜合樓的一處施工牌顯示,該工程的建設單位為黑龍江嘉美建設有限公司。
公開資訊顯示,嘉美公司成立於2009年7月6日,註冊資本5000萬元。
在近3年時間裏,嘉美公司中標了包括齊齊哈爾市公安局、齊齊哈爾市檢察院、34中在內的17個建設項目。17個項目中,有10個為“政府採購”,7個為“工程建設”。“政府採購”的項目的採購方有齊齊哈爾市公安局、齊齊哈爾市檢察院、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齊齊哈爾大學、泰來縣教育局等。
一個如此受到政府青睞、欣賞的公司居然又是如此不靠譜?這不能不讓人浮想聯翩。
02
回到事故本身。
7月23日事故發生以後,資訊播報很讓人著急。開始只説救出了8人,不説也大概不知道裏面可能有多少人。
最新消息是,24日晚,齊齊哈爾市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7月23日下午,該校女排2名教練和17名隊員在體育館內集訓。14時56分,齊齊哈爾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到體育館屋頂坍塌報警,接警後救援隊伍快速到達事故現場,已有4名隊員自行脫險,其餘15人被困。
結局是:11人不幸遇難。
對於事故,我們時常以“天災”“人禍”做部分責任定性。前者時常因無奈而酌情處理,後者則除了警醒還有必要追根問底,嚴懲不貸,以儆效尤。
而齊齊哈爾發生的這起讓11個生命溘然長逝的,顯然與“天災”沒啥關係,是比較典型的“人禍”。
據媒體了解,就在今年3月,齊齊哈爾市教育局還曾組成檢查組深入16個縣(市)區及直屬學校、民辦高中開展校園安全工作督導檢查。
檢查事項涵蓋安全生産責任制落實、校園安防建設、道路交通安全、校舍安全、預防學生欺淩、預防學生溺水、疫情防控等7個重點領域。
針對督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查組要求各縣(市)區各學校建立安全問題整改臺賬,制定切實有效整改措施,全面實施整改工作,並將整改前後對比情況如實上報,進行報備銷號。
那麼本次事故中的三十四中坍塌體育館是否在安全督查範圍內?還是這所中學根本把警示當做了耳旁風?
這些,都是事故最終發生不可一帶而過的細枝末節。
03
事故原因不再遮掩地公佈出來:與體育館毗鄰的教學綜合樓施工單位違規將珍珠岩堆置體育館屋頂。受降雨影響,珍珠岩浸水增重,導致屋頂荷載增大引發坍塌。
這是初步結論。是否還有其他的原因需要等待進一步調查。
無論如何,算是找到了直接原因,間接原因也越來越清楚,無疑,體育館本身的施工方同樣負有責任。縱然算不上是“豆腐渣”工程,也堅固不到哪去。
災難永遠是警示,而警示最終能不能真的成為警示,卻有著諸多的“攔路虎”,否則也就不會有這麼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人禍”事件了。
事實上,即使是比較明顯的所謂“天災”裏,也往往有著人禍的因素在推波助瀾,從而使得災難的深度更深,廣度更廣。這才是讓人痛心而憤恨的。
更有一些事故,事故涉及者會盡力把人為的因素甩鍋給天災,試圖減輕良心上的譴責,還有逃避法律上的處罰。如此下去,災難何以逐步減少?
總結教訓是必須的。而這個總結能不能真正落實到更廣泛的範圍內,起到“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效果,真正把警示重視起來,則要看教訓接受者的態度了。
從事故開始的資訊播報,到調查責任方過程中明顯透露出來的不以為然,讓人們有理由質疑:這11條鮮活生命的消失能不能産生應有的震撼?能不能讓涉及事故發生的各方徹底警醒,把任何可能發生的事故預防和消滅在萌芽之中?從而避免再發生重蹈覆轍的類似事故?
來源:中國網 | 撰稿:陳鷹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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