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大眾關注的杭州“女童被保姆遺留電梯墜亡案”4月18日公開開庭審理。
保姆吳某某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提起公訴,她對指控罪名無異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經過一上午的審理,法院宣佈休庭,將擇期宣判。
這起在大眾眼裏足夠稱之為“惡劣”的事件就此以“法律為準繩”即將落幕。而更能讓人警醒的卻有必要警鐘長鳴。
事發監控截圖(來自家屬社交賬號)
01
不妨再回顧一下這起奇特案件的經過和細節。
2022年6月14日晚,杭州居民陳長江原本打算帶著小女兒小櫻桃回家洗澡睡覺,但保姆吳某某提議帶孩子去玩滑板車。
幾分鐘後,陳長江接到保姆電話,説小櫻桃不見了。陳長江找遍了附近幾幢樓,直到推開所住單元二樓電梯間的窗後,方才找到小櫻桃。此時,小櫻桃氣若遊絲,陳長江急忙進行人工呼吸,同時大聲呼喊求救。小區居民撥打了120急救電話。
在醫院搶救一小時後,陳長江被告知小櫻桃因搶救無效死亡。
監控顯示,當晚8時04分,保姆提著滑板車帶著孩子從15樓乘坐電梯下行,其間吳某某一直在低頭看手機。
電梯到一樓,吳某某拎著滑板車走出電梯,之後回頭髮現孩子並未跟出來。同時,電梯門開始關閉,她嘗試用滑板車擋住電梯門,但電梯門還是關上了。孩子在電梯內哭喊著“阿姨”。電梯靜止約30秒後開始上行,之後在8樓停止。孩子哭著跑出電梯進入樓道,消失在畫面中。
02
我們來看法律如何認定這個事實的責任。
庭審中,公訴人認為被告人吳某某疏忽大意,致幼兒高墜死亡,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女童父親陳長江稱,吳某某在庭上哭泣,表示自己去8樓找過孩子,問及細節時又稱自己懵了,“記不清了”。
此次庭上再次播放了女童被吳某某遺留在電梯裏的視頻,陳長江表示,看到視頻,他心裏仍舊很難受。若庭審結果不及預期,將會繼續上訴。
庭審中,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過失致人死亡罪名及構成自首等提出異議。
被告人吳某某對指控的事實、罪名均無異議。辯護人以被告人有自首等情節請求從寬處罰並適用緩刑。
應該説,這是一個沒有太多爭議的案件。被告人吳某某在最後陳述階段也表示認罪悔罪。
但是悲劇已經釀就,不會因此轉身。
03
人們關注這樣一起事件,其實心中已經有了一個大概的結局認同,只是要等到法律最後的細節確認。
這類事件備受大眾關注的原因,深層次而論,是大眾對於自身處境的關注。許多的事件,人們都會有感同身受的預設,就是説儘管概率很低,但是“萬一”類似的事件不幸與自己遭遇呢?
這起事件自然非常特殊,甚至可以説是絕無僅有。但是其性質和那些隨時可能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件一樣,警示著整體社會環境的安全,也包括對於職業者的責任心和基礎倫理道德的要求和監督。
人們在面臨類似發生在他人身上的悲劇的時候,之所以關注且希望法律給出一個符合大眾預期的處罰,正是一種期待社會環境治理趨向更加安全的普遍的心理折射。
更多的類似案件,比如對於整體社會威脅系數高、發生概率大的事件,是大眾愈加關注的。時代的一粒塵埃,落在一個個人頭上就是一座山。這當然是比喻,換作一個個具體的事件,比如這個事件,已故女童一家將會經歷什麼樣的痛不欲生?甚至這種傷痛會以什麼方式伴隨他們一生?
這就是大眾對於這起案件,包括發生幾率更高的、會給個人和社會帶來創傷的事件非常被關注的根源。
這個案件的發生可以説很偶然,而更多的類似傷害事件的發生卻大體會是必然。整個社會要做的,就是盡力降低這種必然性發生的幾率。這種對“萬一”的擔憂和關注以及由此形成的輿論潮流,是推動公民社會進步的巨大力量。
來源:中國網 | 撰稿:陳鷹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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