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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評社 | 這起事件是“嫁人”還是賣人?
發佈時間 | 2023-02-21 14:55:53    

   一名16歲少女稱家人收了26萬元彩禮將她嫁了出去,她出逃到廣東,被男方家人強行帶回,途中她謊稱上廁所,在廣西百色市田東縣報了警。媒體報道後,此事引發網友廣泛關注。

  這種讓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依然在一些欠發達的地區存在。

圖源廣西新聞頻道

  01

  據媒體報道,女孩住在四川涼山普格縣,還是未成年人,未到法定結婚年齡。2月14日,她在田東縣高速路服務區廁所內向工作人員求助,並報警。

  同日下午,普格縣婦聯一名工作人員告訴媒體,目前相關工作人員正在核實“16歲少女家人收26萬彩禮強迫其嫁人”一事的相關情況。

  田東縣婦聯一名工作人員介紹,女孩的家人讓她嫁人,但她不願意,便前往廣東東莞的一家工廠打工。女孩自稱家人收了男方家26萬元的彩禮錢。幾天前,男方家人從四川來到東莞,將她帶回,但她仍抗拒跟男方回四川,遂謊稱上廁所找機會報了警。

  當地民政局協調女孩暫住在田東縣未成年人保護中心。婦聯方面聯繫了女孩的家人,協調他們協商此事,“讓他們家人好好協商一下,把彩禮還回去。”

  田東縣婦聯這名工作人員還表示,2月17日,女孩的家人已經來到田東縣接女孩回家。

  除了一些更細節的東西,事情的來龍去脈大體如此。

  02

  在一些偏遠、落後地區,這類事件仍然時有發生。甚至一些經濟發達地區的偏僻農村,也有類似販賣婦女的惡性事件發生。

  去年發生在江蘇豐縣的“鐵鏈女事件”就是震驚全國的一個惡性案例。

  儘管類似的法律法條已經基本完善,依然有人為了利益選擇僥倖不惜鋌而走險。

  根據法律解釋,如果此事屬實,那就屬於典型的父母包辦的早婚。《民法典》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加以干涉。

  這個16歲女孩的遭遇,折射出這些法律常識在一些農村地區還沒有得到很好地普及,或明知有法律規定卻按惡習辦事,父母決定孩子的婚姻,甚至包辦早婚的陋習仍然存在。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戀愛、結婚和離婚自由的行為。上述事件中,若男方明知雖送了26萬彩禮,但女孩不願意早婚從四川逃到廣東,仍夥同他人強行將女孩帶回,是強迫女孩同意與其結婚,其行為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女孩可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規定,對男方提起刑事自訴。

  為什麼法律規定得如此明白,仍然不能阻止這類完全違背人意志的事件發生呢?

  03

  可以説,法律明擺著,犯罪未泯滅。

  那麼,阻止此類犯罪或者惡性事件發生的方式,除了以更有效的方法普及法律到最偏僻、觀念落後的山區,更要加大懲罰力度,讓犯罪者一旦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就難以承受法律的嚴懲。

  追根溯源,這類惡性事件之所以不能完全阻止,主要的鏈條環節就是利益。總有個別人,或者僥倖而明知故犯,或者因為法盲而不知深淺。即使在社會已經如此發達的今天,在一些地區此類惡劣行為依舊大行其道。

  愚昧總還會在一些角落防不勝防地冒出來,它通常會把法律當做兒戲,僥倖和尋找法律的百密一疏,以賺取喪失人性的利益。

  長期以來,在世界不少地方,人口販賣形成一條巨大的“黑色産業鏈”,其背後殘忍程度是超出善良人們的想像的。被拐賣的人,甚至一輩子徹底被毀。

  據去年一個發佈會對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的情況介紹,公安部的一份統計是,截至當年七月,共破獲拐賣婦女兒童案件906起,找回曆年失蹤被拐婦女兒童1198名,抓獲拐賣犯罪嫌疑人1069人。

  打拐成績的後面恰恰表明,人販子的瘋狂還沒有消失。

  繼續發揮法律的威懾力將是必然的選擇。這一點上,儘管世界各國打擊力度不盡相同,但總體趨勢是日漸嚴厲。唯有犯罪成本遠遠高於其收益,這類違背人性的惡劣事件才能迅速減少並最終消失。

來源:中國網    | 撰稿:陳鷹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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