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陽“狗咬人”事件終於落下帷幕:昨天,安陽市對“狗咬人”事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作出處理決定:狗咬人事件當事人王新剛被撤職,還有多人被問責。
這算是給了一個交待,平息了大眾的些許憤憤不平。
01
這份處理決定是這樣説的——
經核查,涉事的兩隻犬經過訓練和晶片植入,中國工作犬管理協會為其頒發了《犬註冊登記證》,但該協會介紹,該證不能作為認定工作犬的充分依據。目前,安陽市城市管理局已對涉事犬只進行收容,並登出了涉事犬只的《養犬登記證》。同時,安陽正組織對全市烈性犬、大型犬進行全面排查整治,確保不再發生類似問題。
工作組核查發現,10月9日在安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門前發生的衝突中,有人攜帶的伸縮棍貼有警用標誌,但為非警用制式裝備。有關部門已對伸縮棍攜帶者作出警告處罰,並依法沒收伸縮棍。
此外,安陽成立了作風督導檢查組,由市紀委監委牽頭,在全市開展明察暗訪,對於發現的作風問題,發現一起處理一起通報一起。
據介紹,安陽還成立了“轉作風 提效能”警示教育整頓工作領導小組,並出臺了一個與此有關的《實施方案》。
02
雖然歷經曲折,歷經“坎坷”,事情總算是有了一個了結。在資訊如席狂卷天下的網際網路時代,這個“狗咬人”相信很快就會被忘掉或者被新的也許更惡劣的事件所替代。
然而,它所暴露的問題卻依舊會如嫋嫋餘音,遊蕩、暗藏在這個社會的某一個角落,有適當土壤的時候,又會藤枝蔓葉野蠻地生長出來。
這種所謂的“發現一起懲罰一起”的按下葫蘆浮起瓢式的處理,多多少少有一些無奈的成份在裏面。要想讓此類完全與道德悖逆、為法律所不容的事情永遠銷匿,單靠道德約束、行政處罰,似乎總是感覺欠一些火候。
法律的威嚴要在這個最關鍵的時候,義不容辭地顯現出來。並且要努力讓人們習慣性地有事訴諸法律而不是首先依賴道德和行政。這個綜合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03
安陽算是驚醒了一次。包括無視道德、行政、法律的“倡狂者”,也包括執法者和受了一次教育的普通民眾。
從由此惡劣之事引發、出臺的《實施方案》中可以領略到,他們真是反思了——
《實施方案》對執法監管類單位提出明確要求,要求著力解決機械執法、粗暴執法、人情執法、徇私枉法等問題,完善執法程式,規範執法行為,加大公開力度,壓縮自由裁量空間。要求基層單位著力解決群眾觀念不強、工作消極應付等問題,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提升社會治理能力和水準,創新基層治理方式和手段,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只是想問:此類規定之前完全沒有還是這次是嚴加管理式的強調?如果是前者,那就又容易陷入“按下葫蘆浮起瓢”的忙碌境地。即使是後者,也難免此類惡性事件的再次發生。
最重要的是,法律的嚴懲如果不能成為治理、整頓社會風氣的常規武器,那麼,彈性式的執法就會時時將大眾的憤憤不平挑起來,而罪惡的萌動也會隨著當事人職位、地位、社會關係等等的不同而顯現出不同的處理變數和反差大的結局。而這,是一個法治社會不可以容忍的。
安陽事件,警鐘長鳴。
來源:中國網 | 撰稿:陳鷹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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