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吳亦凡事件可謂是鬧得滿城風雨,而針對“吳亦凡被依法刑事拘留”這件事,部分飯圈粉絲更是炸開了鍋,在發表不當言論之時,甚至組建“吳亦凡救援群”,表示要“集體劫法場”,卻殊不知自己已經踩到了法律邊緣。
在吳亦凡事件中,“吳亦凡涉嫌強姦罪”已經是鐵定的涉法事件,當資本與飯圈共同捧起的頂級流量偶像一夜間跌落神壇之時,聰明的資本深諳“樹倒猢猻散”的道理紛紛作鳥獸散,而唯獨留下的部分飯圈粉絲,或是因為投入的真金白銀付諸流水而難以接受,或是因為做為精神寄託的偶像一夜崩塌而失去了方向,當原本建立的歸屬感突然消散,再加之吃瓜群眾的“群嘲”,他們需要新的力量來抵抗這份壓力,他們不得不試圖建立一個新的群體來重構新的歸屬感和安全感,因為只有數量之眾,才能令他們擁有無可抵擋的力量,而“拯救他們破滅的幻想”正好給予了他們最好的藉口,但終歸是猶如中了夾的老鼠——垂死掙扎罷了。偶像也好,粉絲也罷,其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人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近年來,飯圈文化隨網際網路普及日趨年輕化,應援行為中未成年人及青少年的身影越發活躍,網民群體中年輕群體的心理特質衍射到飯圈群體中,飯圈粉絲的行為言論隨之潛在情緒化、非理性化、極端化、幼兒化等特質。應援打榜、刷量控評、互撕謾罵、人肉搜索……這類無底線、顛倒三觀的追星負面新聞頻繁出現,其內部充斥著拜金拜權主義、“顏值既正義”等不良價值觀。“粉絲經濟”、“粉絲運營”在飯圈文化中更是肆意妄為,他們通過所謂的運營手段引導暗示粉絲為偶像消費,更甚者把飯圈粉絲細分為三六九等:最大的“粉頭”跟經紀公司或偶像本人對接;中間層的“大粉”是負責為偶像消費和承擔水軍的責任;最底層的“泛粉”負責湊人頭;圈外的則是“路人粉”。從粉頭到路人粉,經過層層洗腦,在這裡你要想改變層級只有兩種途徑,要麼出錢為偶像消費,要麼出力為偶像“刷流量”或是跳起來攻擊一切對偶像不利的言論。這已經不是一個為了共同興趣而自發形成的圈子了,它可以説是披著羊皮的“線上傳銷組織”或是“教會”,在這樣一個圈子裏偶像就是“聖經”,經紀公司就是“造物主”,“粉頭”就是“教主”,其餘粉絲都是“信徒”,而對於他們來説其他飯圈和圈外之人就是“邪教異徒”。
同時在飯圈文化中還存在這樣一種普遍現象,即粉絲會單方面的把偶像幻想成諸如姐弟、男女友、兒女等。這種在偶像與粉絲間構建的虛擬的、單向的“準親密關係”,準確來説是“準社會關係”最初起源於20世紀50年代的精神病學研究領域,而現在這種關係已經被我們去病態化,並大肆傳播。也許有人會説建立的這種幻想關係僅是對精神的一種慰藉,無可厚非,但對於思想稚嫩的未成年來説,這無異於精神的荼毒。一切幻想都是無比美好的,但現實總是那麼不盡人意,加之人的本能是趨利避害的,稍有不慎有些人可能就一輩子陷入到這種幻想而不願走出。
他們所有人盡心竭力地打造著這個“商品”,他們給它設置屬性,為它標榜各種標簽,他們自以為是的認為只要拼命推廣,他們的 “商品”及他們本人都會被社會認可,他們盡情的把所有幻想都附加給這件“商品”,並以此來獲得滿足感,以至於當他們聽到一點異聲就群起而攻之。而作為“商品”,它本該就不該有自己的思想,它只需要默默享受著這一切,它從來不會知道“但凡依賴他們的人,都能攀得又快又高,但同時也時刻處在懸崖峭壁的邊緣,總有一天會跌入深淵”。
當越來越多的年輕人自我沉浸在這樣一種畸形、病態的飯圈文化中的時候,其在現實生活中的三觀遲早會也會扭曲、偏執,同時他們難免也會被禁錮在這種“非黑即白”、“非敵即友”的片面化、簡單化的思維模式裏。試問一個沒有明辨是非能力的年輕人如何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人?一個三觀不正的年輕人如何擔任民族復興的大任?我們如今批判整頓飯圈亂象的同時,更應思考怎樣去挽救這一顆顆本該純凈無暇的種子。
勒龐的《烏合之眾》中有這樣一段話:“群體可以比個體表現得更好或者更差,這要看當時的情況。一切都取決於群體所受到的暗示是何種性質”。飯圈文化既已形成,也許我們無法逆轉,但我們可以通過營造清朗、健康、綠色的網路環境,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厚植愛國主義情懷,迴圈漸進地引導暗示青年一代建立起文化自信,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樹立偉大的人生信仰,規劃好人生目標,用理想照亮奮鬥之路。同時提高偶像明星的進入門檻,建立以德藝兼優為導向行業準則,讓那些“徒有其表、華而不實、無德無技”的劣跡藝人毫無立足之地;加大對各大網路平臺的監督管理,努力營造積極向上、風清氣正的網路生態。
來源:中國網 | 撰稿:申玲玲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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