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淩事件的施暴者群體在越來越年輕化,對於這樣危險的信號必須引起重視。從最近的,河北邯鄲13歲初中生被同學殺害掩埋,青海西寧一女生在酒店房間裏遭多人暴打侮辱被錄影;到之前,福建龍岩某中學一名男生被逼吃糞便,山東濟南某中學發生男生在廁所被毆打事件,多名學生圍觀拍攝,並將視頻上傳網路。雖然發生的地點不同,但相同的是受害者和施暴者的年紀都非常年輕,施暴者的態度是極其的囂張跋扈、目無法紀,霸淩的手段也是相當狠厲。有律師解讀了邯鄲初中生殺人案,他表示按照刑法的有關規定,犯罪嫌疑人不會被判處死刑,有期徒刑頂格15年。根據計算,預計出獄時犯罪嫌疑人不會超過30歲。在如此劣跡斑斑的罪行之下,如果是這樣的判決結果恐怕難以服眾,更難以震懾那些潛伏在暗處、蠢蠢欲動的其他施暴者。
這些年輕的“狠角色”可太了解自己的年紀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了,孩子的思想和身體發育在早熟,那麼刑責的承擔也要與時俱進。只有加重對類似事件的刑罰力度,降低刑事責任年齡門檻,讓違法者承擔更大的犯罪成本,才能避免更多人受到霸淩的傷害,才能安撫受害者的家屬,安撫千千萬萬個家。最後一句建議增加“惡意補足年齡”原則,視未成年人智力發展狀況判斷其能否明辨是非,有證據證明犯罪時具有主觀惡意的,仍然可以對其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中國網 | 撰稿:張逸彬 | 責編:張逸彬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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