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如潮,我們來聊聊這一條。鬧出了人命的火災不是用來做帶貨宣傳的。根據企查查APP顯示,近日北京一家公司因為違反廣告法被行政處罰了20萬元人民幣。而被罰的原因是一點都不冤,這家公司在宣傳自家的滅火産品的時候,竟然帶上了“2023年4月18日北京長峰醫院突發火災,導致21人遇難”的文字和圖片。
這家公司滅火産品效果應該是“挺好”的,這廣告看完人的心裏是一點溫度都沒了,哇涼哇涼的。是怎樣冷漠的心腸可以拿一場實際出了29條人命的火災來給自己的商業産品打廣告?這人血饅頭不會把自己吃噎著了嗎?商業推廣、創意廣告的角度可以有很多,但絕對不是建立在生命和災難的基礎之上。
來源:中國網 | 撰稿:張逸彬 | 責編:吳雨霏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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