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記者從全省綜合行政執法局長座談會暨行政行為碼推廣培訓會上獲悉,浙江自2月1日起全面推廣使用行政行為碼。
據悉,行政行為碼是依託“大綜合一體化”執法監管數字應用自動生成的行政行為監管代碼,是行政行為全週期的唯一標識。行政行為碼共包含27位數字,涵蓋行政行為類型碼、執法主體代碼、日期、序號、自定義碼、校驗碼,其中自定義碼共5位,3位分別體現檢查對象、檢查方式、檢查類型,2位為預留碼,一碼實現行政行為要素全整合。
這也意味著從此行政處罰案件有了“身份碼”。辦案人員、其他執法人員、監督人員、監管及監察機關、當事人、社會公眾等通過掃碼可快速查詢案件全流程相關資訊,如群眾(企業)通過浙裏辦掃碼,實時了解行政執法類事項辦理情況;執法人員通過浙政釘掃碼,實時查詢行政行為,跟蹤和評查辦理過程;監管及監察機關通過浙政釘掃碼,監督執法人員辦案過程,確保執法流程規範、證據完整。
“行政行為碼將幫助實現行政處罰案件100%賦碼運作、處罰文書100%電子簽章、處罰文書100%平臺出件、線索處置100%及時回應。”據省綜合執法辦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對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復議等行政行為的自動賦碼,推動執法權力行使全流程線上運作、留痕可溯、監督預警。
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行政檢查賦碼數11906個,行政處罰賦碼數6323個。
來源:浙江線上 | 撰稿:葉錦霞 通訊員 王志成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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