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7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發佈境外上市備案管理相關制度規則,自2023年3月31日起實施。
此次發佈的制度規則共6項,包括《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試行辦法》)和5項配套指引。
《管理試行辦法》共六章三十五條,主要內容:一是完善監管制度。對境內企業直接和間接境外上市活動統一實施備案管理,明確境內企業直接和間接境外發行上市證券的適用情形。二是明確備案要求。明確備案主體、備案時點、備案程式等要求。三是加強監管協同。建立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監管協調機制,完善跨境證券監管合作安排,建立備案資訊通報等機制。四是明確法律責任。明確未履行備案程式、備案材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法律責任,提高違法違規成本。五是增強制度包容性。結合資本市場擴大對外開放實際和市場需要,放寬直接境外發行上市在特定情形下的發行對象限制;進一步便利“全流通”;放寬境外募集資金、派發股利幣種的限制,滿足企業在境外募集人民幣的需求。配套指引內容涵蓋監管規則適用、備案材料內容和格式、報告內容、備案溝通、境外證券公司備案等方面,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備案要求。
國家擴大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方向不會改變,境外上市備案管理制度規則的發佈實施,將更好支援企業依法合規到境外上市,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實現規範健康發展。
來源:中國網 | 撰稿:證監會網站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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