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海內招酒”“中央軍委辦公廳內招酒”“海、陸、空軍部隊特供酒”“中央警衛局接待用酒”……成本價10元一斤的基酒,酒瓶印上“特供”之類的字樣,一瓶可以賣到上千元。
近日,重慶武隆警方偵破一起特大制售假酒案,抓獲涉案人員53名,摧毀一個輻射全國的“特供”假酒包裝、生産、批發銷售網路,揭開“特供”假酒黑産內幕。
公安部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相關規定,目前市場流通的“特供”“內供”“專供”酒均係非法産品。
成本幾十元,“特供”包裝後賣價千元
2021年5月,重慶市武隆區公安局接到一條線索:武隆區某煙酒門店老闆廖某,進貨了14件假冒某知名品牌白酒。這批酒每瓶進貨價600元左右,廖某以每瓶900元至1600元價格賣出。
武隆警方偵查發現,廖某的假酒是從外地陳某處購入。通過陳某,警方進一步深挖上游制假售假犯罪鏈條。
陳某及其同夥曹某等人交代,他們銷售的假酒,來自貴州省仁懷市以陳某、黃某、許某為首的制假窩點。該窩點為其訂單式生産多種假酒。
專案組民警發現,在陳某銷售的多種假酒中,帶有“特供”“內供”“專供”等字樣的假酒銷量較好。這些“特供”假酒以普通基酒灌裝,酒的成本價一斤僅10元左右,加上酒瓶和包裝盒,成本也不過四五十元。
警方發現,涉案“特供”假酒不僅在包裝上非法印製了與知名品牌白酒相同的註冊商標,涉嫌商標侵權犯罪;更為惡劣的是,包裝上還醒目使用了黨政軍機關“特供”“內供”“專供”等標識字樣,嚴重損害中央和國家機關、人民軍隊聲譽形象。
警方在“特供”假酒窩點查獲大量假酒和包材。(重慶警方供圖)
市場流通的“特供”“內供”“專供”酒均係非法産品
該案中,陳某交代,他在一次與白酒從業人員的交流中獲悉,各類“特供”假酒“故事性”強,市場接受度較高,他的公司便轉型賣起了“特供”假酒。陳某、曹某等人先後在多地成立網銷公司和煙酒門店,並就近設立假酒庫房,派出團夥骨幹分赴各地負責牽頭經營。
他們的目標客戶多為“社交需求高”的“中年”“男性”“中小企業主”,銷售人員則多為35歲以下、具有網銷經驗的青年。銷售人員批量購買電話卡、註冊微信號,將微信頭像設置為年輕女性,時不時發送女性語音消息,在朋友圈發佈生活類資訊,來吸引目標客戶。
同時,他們注意把控銷售節奏,不急於頻繁點對點推介酒品廣告,而是在朋友圈多發、在私聊中間隔發。銷售人員在聊天中使用統一制定的“話術”,尤其在“七一”“八一”、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等時間節點,對客戶宣稱某些部門與知名白酒企業合作推出“特供”酒,公司通過“特殊渠道留貨”“限量秒殺”等方式拿到這些“特供”酒。
據某知名品牌白酒企業工作人員介紹,自2012年中央出臺八項規定後,酒企已停止特供類白酒的生産。2013年3月,國管局等五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嚴禁中央和國家機關使用“特供”“專供”等標識的通知》,嚴禁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自行或授權制售冠以“特供”“專供”等標識的物品。2013年11月,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發通知,要求酒類企業不準生産標注有“特供”“專供”“專用”“特製”“特需”等字樣的白酒。
2020年9月,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展清理整治網路銷售和宣傳“特供”“專供”標識商品專項行動。2022年,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公安部等六部門聯合發佈《關於禁止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的通告》。
“特供”假酒為何屢禁不絕?
警方介紹,“特供”假酒在一些圈層很受歡迎。有消費者出於收藏、送禮等目的,願意花高價購買此類酒品。
“特供”假酒案件近年來並不鮮見。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北京警方持續開展打擊制售假酒專項行動,先後破獲各類假酒案件25起,查獲假酒4萬餘瓶、包材40余萬件,其中就包括大量“特供”酒。
辦案民警表示,經過近年來持續打擊整治,“特供”假酒氾濫勢頭已得到一定遏制,但仍有死灰複燃風險。為逃避監管,一些“特供”假酒已轉入“地下”隱蔽銷售。
受訪民警和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等建議,進一步加強制假源頭管控。如針對“特供”假酒包材集中流通區域,相關部門綜合施策、協同發力,有效管制包材違法犯罪行為,並加大對物流寄遞等環節查處力度,徹底根治制假犯罪源頭。同時,督促酒類從業企業和人員強化行業自律,自覺遵章守法,引導行業良性發展。
辦案民警表示,“特供”假酒來路不明,往往由小作坊用散裝酒灌裝,存在品質安全風險,消費者買酒務必從正規渠道購買品牌商品。如發現有人銷售“特供”酒,消費者可及時向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舉報。 (新華社記者周文衝、熊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