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臺酒業信披違規被責令改正

發佈時間:2023-08-31 14:01:15 | 來源:經濟參考報 | 作者:李犇 | 責任編輯:君君

近日,皇臺酒業發佈關於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中國證監會甘肅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2022年該公司通過供應商瀘州市巴舟酒類銷售有限責任公司採購的基酒由公司副總經理、總工程師陳兵實際控制的公司供應,涉及金額1301.64萬元。2022年公司向陜西青山綠水酒業有限公司(簡稱“青山綠水”)銷售酒類産品,涉及金額350.69萬元,青山綠水由公司控股股東甘肅盛達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盛達集團”)的關聯方長安盛達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控制,為公司關聯方。皇臺酒業未履行以上關聯交易的審議程式及披露義務,根據相關規定,甘肅監管局對皇臺酒業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記者注意到,在此前發佈的深交所對公司的2022年年報問詢函中也提到了盛達集團。問詢公告稱,公司報告期內向盛達集團及其關聯人銷售商品648.08萬元,定價參照市場價。深交所要求公司説明,報告期內向盛達集團銷售的産品類型及定價、回款方式及回款情況,並進一步結合所處行業發展、公司産品結構變化、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等,分析説明公司報告期內直銷(含團購)模式毛利率有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相關售價是否公允,毛利率是否符合行業合理水準,以及相關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

此外,深交所還要求公司詳細披露報告期內經銷模式的主要客戶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稱、關聯關係、客戶所在地市、銷售産品類型、産品價格、銷售金額及佔比、回款方式等。

對於與盛達集團的交易情況,皇臺酒業回復稱,2022年,公司向盛達集團銷售538.80萬元白酒,均為窖底原漿系列,産品售價按照公司統一酒類價格體系定價,交易價格公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應收盛達集團貨款11.97萬元(該筆款項盛達集團于2023年3月24日已支付)。盛達集團由於自身用酒需求,近三年按市場價格持續採購公司産品,2021年度採購金額為577.70萬元,2020年度採購金額為351萬元。

根據皇臺酒業發佈的關於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公告顯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産經營所需,預計2023年度將與控股股東盛達集團及其關聯人進行銷售商品、採購商品及房屋租賃等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總金額約為738萬元;2022年,公司日常關聯交易審批額度為738萬元,實際發生額為728.8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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